5月16日《财经时报》报道,北京东南的经济适用房“乐城二期”有一个90平方米住房的房号被卖到5万元;东三环“百环家园”的一个14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房号被炒到14万元……这种“炒号”交易的盛行,是对政策诚信的考验。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公共福利,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不久前,国务院提出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八项措施,其中第三项措施,就是要“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要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如今出现的“炒号”现象,违背了该政策的初衷,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也制造了“黑色市场”。面对这种情况,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提议“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诚然,叫停经济适用房是因噎废食。因为土地价格和房价正处于缓慢的持续上涨中,部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赶不上房价和地价的增长。这部分人需要借助政府的公共力量来解决住房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必须下大力气改革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与交易,重树政府信誉。
要重树政府信誉,就必须改革经济适用房的补贴对象。政府目前采取的是政策补贴的办法,补贴的对象是开发商,政府希望能借此直接降低房屋的建设成本。但是,这种做法不仅使开发商对政策优惠信心不足,无法落实政府规定的限价,直接导致了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不足,甚至政府也背上了沉重包袱:因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地点通常离主城区较远,市政基础设施普遍薄弱,完善小区水、电、气、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已需大量资金投入,还要承担市政项目如中小学、周边道路、桥梁等建设的任务。
为此,政府不如把目前的政策性的“间接补贴”改革为“直接补贴”,直接面对中低收入的城市贫困人口。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给予直接补贴,通过政府的帮扶政策来解决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当然,补贴方式不一定非要给现金,还可以通过贷款贴息、贷款担保、无息借款、住房补助等多种方式。要知道,靠行政手段指挥市场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施政模式,现在看来,不仅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不相适应,还容易带来不少负面效应。
□康劲(甘肃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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