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行规,卸掉一只胳膊或一条腿,收费5000元,也可以弄车祸,保证万无一失。”这是郑州街头日前出现的一则杀手广告。按照记者事后与“杀手”的电话交谈,除了“原则上不要人命”外,只要买家出得起价钱,从找几个人吓唬吓唬仇家到卸掉其胳膊或腿,“杀手”表示都可以做。(见7月27日《东方今报》)
说实话,看了这则广告后,我心里感到很沉重。尽管警方认为这则广告很可能是个骗局。理由是“买凶”这种事,本身双方都“见不得光”,真杀手天天净想着如何隐藏自己,不太可能傻到这样“宣传自己”。但我还是认为警方对此不应掉以轻心。警方的分析毕竟是一种假设,万一有“杀手”真就敢利用警方的这种想法这么做呢?重要的问题还不在于此,而是这样一则杀人广告为什么会公然出现在街头,杀人广告的背后又反映了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生态?这才是耐人寻味的。
我认为,即如警方所言,这是一个骗局,也是因为社会有花钱雇凶杀人的需求,才会有人设置这个骗局骗取钱财。《华西都市报》今年3月28日就曾报道过一起“买凶告示”:有人以“为名除害”的名义,出1万元要几个吃黑钱、见到漂亮女娃儿就打主意的人的双眼和手脚。而这些年来,我们也看到或听到过许多雇凶杀人的案件。有官场的,比如局长雇凶杀副局长;有家庭或情场的,比如河南省副省长吕德彬出资百万雇凶杀妻;有生意场上的,比如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雇凶杀人,等等。
尽管各种各样的雇凶杀人动机不一,但归根结底是为了一个私字。官场的雇凶杀人是有人挡了自己的升迁之路;家庭或情场的雇凶杀人稍微复杂些,不过也不外乎是自己的利益或情感受到了家人或情人的阻挠和威胁;生意场的雇凶杀人则更是赤裸裸表现出利益本色。
分析各种雇凶杀人案,特别是官场和商场的雇凶杀人案,会发现一个特点,即那些买凶杀人者,都是握有一定社会资源的人,要么手中有权,要么手中有钱,要么既有钱又有权。你很少看到一个农民、一个工人或者一个学生雇凶杀人。为什么?因为无论对买凶者还是杀手而言,雇凶杀人都是一件成本高昂的买卖,不说事情败露后有进牢狱和判死刑的风险,单单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甚至几百万的杀人费用,你如果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付得起么?所以,普通民众即使有雇凶杀人之心,也没有这个能力。他想杀人的话,要么自己亲自动手,否则就只能放弃。
当然,某些官员和商人虽然有雇凶杀人的实力,我还是相信他们非到迫不得已,不会选择这种方式,毕竟这是一个风险很大的买卖。尽管如此,现实中雇凶杀人事件的增多,反映出我们的社会正在陷入一种严重的失衡中,不仅仅是收入分配,资源的分配、占有及使用不公也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步,以致被视为社会精英阶层的一些人,都倾向采取这种不正常的手段来解决社会资源的占有问题,争夺更多的社会资源。
另一方面,对于杀手来说,他们之所以选择这种残忍的职业,除了高利润的诱惑外,我想最主要的还是社会未能向他们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或者是社会把他们排斥在正常的就业之外。而无论哪种原因,都与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分配中不利于就业的因素有关。
所以,杀人广告惊现街头,警示我们必须对由资源分配和财富占有格局的不公导致的社会失衡现象抱有高度的警惕。可以想象,当大多数人因为不公正而无法享用社会资源时,不只是普通民众存有忧虑,那些占有一定社会资源的人同样怀有不安。因为,一种公正的社会分配方式,是一种人人都应该遵守的秩序,而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分配方式,必然导致人们去本能地追求不公正,并试图把这种不公转化为自己的优势。特别是,当整个社会处在一种心态失衡的情况下,人们就会采取非正常的手段从以不公平、不公正手段占有社会资源的人的手中夺取其资源。恰恰不幸的是,我们正处于这样的关口,这也是各种抢劫案和雇凶杀人案频繁发生的根源。
( 责任编辑:悲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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