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年龄最小6岁、最大9岁的孩子,因偷拿几块糖果,被女店主罚裸站,光着屁股跑回家。(5月9日 四川在线)
美国著名监狱作家斯坦科牢内忏悔牢外杀人,一天杀两人强暴一女。专家分析,造成其双面性格的原因,可能缘于15岁时他哥哥离奇死亡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他一直无法跨越这道心坎。(5月8日 信息时报)
当然,对我们来说斯坦科是个极端的例子。而那三个被女店主罚裸站,光着屁股跑回家的孩子呢?在余华《黄昏里的男孩》里我们已经阅读过类似的例子,也不会忘记那个在黄昏里被水果摊主折断手指、向着行人一遍遍高叫“我是小偷”的小男孩。这样的情况太贴近我们的生活,可能身边每天都有类似的“案件”发生,我们也都充当了麻木无聊的看客,用玩笑的眼光去鉴赏这样的游戏。似乎认为只有这样,“贪心”的“坏孩子”才会彻底的知道耻辱,悔过自新。
我们忘记了这样的侮辱给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和心理阴影。三个受侮辱的孩子觉得没脸见老师和同学;专家也分析说,处理此类事情应采取正确的教育方法,选择羞辱性的手段,会给孩子留下很重的心理创伤和心理阴影,很难判断对孩子的将来会产生什么样的不良影响和后果,甚至会使孩子产生对社会的仇恨心理。
期待孩子的创伤和心理阴影会随着事件处理的结果而消失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西方研究表明,遭受心理创伤的孩子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一系列精神症状,如:恐惧、焦虑、抑郁、暴食或厌食、低自尊、行为退缩、攻击性行为、注意力不集中、自杀或企图自杀。如果没有得到足够的帮助,成人后多会在人际关系方面遇到困难,难以与人建立亲密关系,有人还会多次受害。
从人权道德的角度来看,遭受心理创伤的孩子所受的伤害,不仅简单的表现在具体的事件中,而且还可能出现在事发后孩子与他人的关系中。如果周围人对孩子的反应与侵犯者和侵犯事件相似,如恐吓、操纵、训斥、哄骗等,孩子就会受到“第二次创伤”。当这些创伤加在一起,那对孩子将是一个怎样的后果?
给孩子处理伤痕的时间里鼓励永远是最重要的。受害儿童能否从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那里获得更多支持,是影响他们康复的关键。同时,社会各方面在处理类似事件时也要有宽容的心理,自己的孩子是孩子,别人的孩子也是孩子。用仁慈和怜悯之心去教育和感化孩子,才是教育孩子、使他们更健康成长的最佳方式,也势必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