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煽情”这个字本身并不具有批评价值。“煽情“也是一种本事,需要才气,是文学创作手段中的一种,还是读者和作者都需要的情感流通的方法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我们这个民族在经历了太多的磨难后,一方面格外渴望情感,一方面却难以否认地患有集体性的情感萎缩麻木症,对“情”有种格外的戒备心理。余秋雨笔下的“情”之所以遭受读者、尤其是知识分子读者的排斥,并不是“煽情”的本身内容,而是他的煽动总出现在他所铺垫的“情”还没达到需要煽动的时候。除此,他的“煽动”还有个让人不能照单全收的理由,那就是不彻底,或说彻底不了。动作、表情都有了、声音也够响了,但火苗还没真正燃起,刚煽几下,他又走了,忙别的去了。读他的作品,在点和面上,往往会感到一次次的“情”的撩拨,但当你意欲跟踪深入下去,没了,就这些了,你无法感到块或圆,得不到块或圆的厚度、丰腴感所能带给你的满足,而因为跟踪,你会看到他忙着赶去看的另一朵花及看这另一朵花的用心。
《借我一生》中有个形象应说是可亲可敬的,那就是作者的叔叔。凭着亲情、凭着对叔叔的了解、凭着作者自己及一家受过叔叔的恩情,他完全可以真实准确地写出叔叔,写出真情来,用真情、用真实准确的形象更深地打动读者。但是,余秋雨的思路不是这样的,他的思路永远不会是这样。
还没完成叔叔形象的丰满塑造,他的注意里已移去到了叔叔之死的意义的拔高上。为这拔高,他要将叔叔之死与严凤英之死“挂钩”。但严凤英还在很远很远处。为这一远处,他费尽周折不辞辛劳,先将安徽蚌埠工作的叔叔,和安徽太湖一个不相识的同龄人“搭”起来。“搭”的理由是同龄人同在安徽。说了这同龄人的很多事,尤其说了这个同龄人的女儿的好多事后,卖了很大关子,说完所想说的,他才告诉大家,这个和叔叔同在安徽的同龄人是他的岳父。知道了岳父,岳父的女儿是谁应该不用费神。但于他,这个“幼小女儿”是他曲线战术的根本对像,非得用他余秋雨的专用口气隆重推出――“她,就是我的妻子马兰”――气派不能说不大。接下去,不怕喧宾夺主,不怕宣传推广之嫌,开始“倔强”地不遗余力地大张旗鼓的“我的妻子马兰”的介绍。
严凤英也还只是个名誉主角,是借马兰的光顺便“带”出来的。“带”的方法也有意思:(我的妻子)马兰拍过那部使“全国观众投入程度”达到“万人空巷”的电视剧《严凤英》;(我的妻子马兰)是得了《飞天奖》和《金鹰奖》的最佳女主角。
也算是“绝”。
可终点还没到。“终点”毕竟要将叔叔和严凤英“搭”起来。怎么“搭”?――
我叔叔与严凤英只有一岁之差,而且在差不多的时间自杀于同一省份。
叔叔不在文化界,却同样为艺术而死,为《红楼梦》而死。
“一岁之差”、“差不多时间”、“同一省份”……实在很难想出还有怎样的连接理由比这更妙更牵强。
项庄舞剑。只能这样说。
人的思维可以从纷乱中提炼出相似性并从相似性中得出统一性的结论。叔叔之死含义的升华,是余秋雨惯性思维的一种习惯旋转,这一旋转的真正的、重要目的是“我的妻子马兰”,这点应该是谁都可以看清的。
他从上海出差去苏州,买的却是到广州的票,到了广州不算,还去了青藏高原,仰望一番喜马拉雅山后,又到内蒙草原喝了碗奶茶骑了阵马,再去看看鸭绿江的水,然后才起身上开往苏州的车。
其实,他的妻子马兰应该有足够东西可让他写,他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安下心来认真仔细地写,他是有才气的,只要不在写马兰的文章中出现他自己,他一定能写好,完全不用现在这样老给人一种“假公济私”、逮到机会就想“伸手揩油”的印象,一会来段“我的妻子马兰”,一会又来一段,即难有舒畅痛快,又多少显得不够气派、不够风度、不够明智、也不够策略。再说叔叔,叔叔的伟大在于他的人格,伟大人格不是非得和名人“挂钩”才显出伟大的,如果省下些笔墨,用“搭”严凤英从而道出马兰所费去的心思踏踏实实地写叔叔,他的叔叔是足够成为一个平凡伟人而感人的形象的。
完成了一圈尽兴的全国性公费旅游后,他到底回来了。
终于,就在叔叔去世二十五周年的祭日里,(我的妻子马兰演的)黄梅戏《红楼梦》在安徽首演,轰动全国。
马兰演《红楼梦》像是为了悼念他叔叔。
所有的观众都在流泪,但只有我听到她(马兰)的潜台词:刚烈的长辈,您听到了吗?这儿在演《红楼梦》!
即使余秋雨本人演《红楼梦》,如果他和叔叔间的情感仅只他书中所写那些,那么,因为缺少一条可以达到如此强烈感情程度的通道,读者都无法接受这般宣泄呼喊捶胸顿足般的表达方法,何况这演员还不是余秋雨,是他妻子,这妻子连他叔叔的面恐怕都没见过。
矫情、夸张本也可以妙用,但因不贴肉、不到位,缺少基础和理由,于是,就又化成了那声潜在的飘浮缭梁的戏剧性的“啊――”。
假与虚都有了,唯独没有诚意。
作家不能没有诚意,自传更不能没有。没有诚意的作家,读者怎么接近?没有诚意的自传,还有什么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