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实在应该从事情的严重性中清醒过来———这是对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严重攻击,而且它正活生生地在我们眼前发生。”《华盛顿邮报》知名记者、“水门事件”揭发人鲍勃·伍德沃德在评论《纽约时报》记者朱迪思·米勒因拒绝公布消息来源而锒铛入狱一事时警告说。
对于米勒因拒绝“招出”线人获罪,美国舆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一种认为,“受到影响的不只是新闻记者的权益,还有公共利益。”另一种认为,“记者在此情形下是该提供消息来源保密协定,但是当它与法律冲突时,这个保证就该终止。”但问题是,法院给米勒定罪的理由是,她线人的泄密行为损害了国家安全,米勒拒绝供出线人,就是藐视法庭。对此,乔治·华盛顿大学媒体和公共事务系助理教授费尔德斯坦质疑说,美国目前并非处在战争时期(除非把全球反恐战争算进去),要给记者扣上“损害国家安全”这顶大帽子,有可议之处。就像水门事件爆发时,尼克松以同样理由为自己辩护一般。
尽管如此,起诉米勒的检察官也是在依法办事,因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白赋予了美国民众言论和出版自由,但第六条修正案也确保被告有权获得公平的审判。这也就是说,虽然记者有权报道以满足大众“知”的权益,但检察官为了找出罪犯,也能以强制手段取得证人证词。米勒在遭检察官传唤时仍然拒绝作证,检察官诉诸强制手段是有法可依的。因此,“特工门”事件暴露出来的不仅是公众权益与国家安全之间的矛盾,还有美国法律系统内部的冲突。
更有意思的是,由于米勒入狱事件,美国新闻媒体对“特工门”事件的报道已经转移了焦点。据《华盛顿邮报》报道,《时代》周刊记者马修·库伯与编辑的电子邮件往来内容显示,“特工门”事件的泄密人很可能就是布什的高参卡尔·罗夫,因此自由派民主党人很想借此“整”罗夫。但是,美国媒体的诉求和报道焦点的转移与自由派民主党人的意愿是背道而驰的。现在,他们面临的选择是:要么支持检察官的“反自由”做法,迫使米勒供出线人,要么支持米勒继续坚守记者的职业操守,咽下看着敌人逍遥法外的苦果。
不过,自由民主党人还没有到必须作出抉择的时候,毕竟整个“特工门”事件的始末还没有水落石出,这件事情对共和党及白宫有多大杀伤力还未可知。
□学者 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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