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气很热,笔者往农村老家打了个电话,顺便问起电力情况,家人告诉我,家里几乎每天都要停电,而且停电时间很长,整个晚上停电是家常便饭,而当地发达的乡镇企业却在二十四小时运转。相反,笔者所在的杭州,现在已实行企业机关让电措施,要求企业每周“停四开三”,机关空调不得低于26度。可以看出,农村电力短缺与城市对比,那是多么大的差别,我们可以想象,本来生活就单调的农民连电视都看不成,生活就更单调了,更应该想到,现在一些孩子正准备考试,晚上却只能就着煤油灯看书。
时下,电力短缺成为一个大问题,各地都千方百计争取电力供应、提倡节电,有些地方甚至高于售价买入电力。在华东等电力紧张的地区,尽管作了很多努力,但是电力短缺仍是放在政府面前的大难题,拉闸限电不可避免。在稀缺资源面前,城市与农村的电力配置就不平衡,城市是优先的,另外,城市中政府能千方百计满足居民生活用电,将居民用电放在工业用电等之上,而农民的电力消费显然更容易被忽视。在关于电力短缺的有关讨论中,笔者曾将电力资源配置看作宪政问题,需要建立一种分配规则,以维护电力配置的效率和公平。遗憾的是,农村电力短缺在学者那里也是被遗忘了的。
如果辩论起来,有很多理由将会罗列出来为城市用电优先作辩护,如城市的战略重要、经济发展等等,更真实的原因是掌握电力配置的权力者在于城市,而且农民作为一个大的集团缺乏游说和制约能力,电力分配中的偏好形成就不可避免了。从政府管制的角度来看,电力的供给应当是一种普遍服务,不能因为供应给农村的成本高就收高的价格、提供低质量的服务和在交易时次序排后,政府管制应当将普遍服务作为管制目标。笔者看过有一篇有趣的报道,重庆某区最偏远的山区不能通电,当地电力部门要求每个下火点至少安装四个电表,下火点前的投资由电力公司负责,农民提供义务用工,如不能提供则按工付钱,电表及线路、电杆、劳力等由农民承担,因此农民的负担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200元上限,记者点题到,“民心工程”伤了农民心。其实,这一民心工程只是电力公司必须履行的普遍服务而已,是义务而非给农民的施舍。
三农问题为何难以解决,学人有不同的看法,其中主要的一方面是因为农村基层不仅缺乏各种资源,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当地政府的约束太软,国家的基本政策也无法落实,合法权益也相对无法保障。在当前情况下,电力分配仍是政府行政行为,更多的是靠领导拍脑袋决定的。城市里居民不仅具有更多的宪政意识,而且媒体监督等比较全面,政府就必须考虑居民的利益,而农村山高皇帝远,地方政府及官员行为更加不受约束,电力分配就更多的考虑企业,而不顾农民的感受和利益。可以说,农民的利益更容易被官员卖了。笔者家乡的电力配置正说明这一问题。
农村电力短缺是真的短缺,收入约束用不起电造成第一重短缺,普遍服务不到位造成第二重短缺,城乡差异造成第三重短缺,电力分配次序排后造成第四重短缺。电力是一面镜子,折射出农民诸方面的困境,在致力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今天,政府决策中是否该更多的考虑农民利益,如果从小事做起的话,不妨在解决农村电力短缺上下些功夫。学者也应该多将目光投向农村,为解决农村电力短缺献策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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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