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11时许,一名穿着讲究的英俊男子在昆明市宝善街当街上演“卖爱情”。该男子在宝善街中信实业银行对面人行道的地上贴了一张纸,上写:“需要帮助,本人急售或卖断爱情(10万元)”。他“卖爱情”主要是由于生活陷入了困境,而且还欠下了前任女友的一段“感情债”,因此决定以“卖爱情”的方式进行偿还(6月19日《江南时报》)。
笔者无法得知当时在现场围观者心里的真实感受,但自己内心深切感到,把个人爱情化作商品明码实价地出卖,是一种赤裸裸的买卖交易,是对崇高而神圣的爱情的亵渎,是拿诚挚而纯朴的情感开涮,这无疑是一场恶作剧或作秀。即使真的有一位“有足够的经济基础,综合素质高,且双方在认识后有共同的语言”女子收买这份“爱情”,充其量也就是女方赎买了男方,男方卖身给女方,很难有幸福可言。笔者相信,“这名男子的‘爱情’依然只有人围观,而没有人购买。”
古人云:“婚而论财,有失夫妻之道。”汉高祖刘邦的岳父吕公,就很蔑视买卖婚姻。刘邦出身低微,家中清贫,吕公不嫌他位卑财寡,取其才干,不顾妻子反对把女儿吕雉嫁给了他,后刘邦应势而起,成就大业。古人尚能如此,而今人不比,境界之低,可想而知。
爱情不是凭空产生的,人的生理属性(即两性之间的吸引力)是她产生和存在的自然基础。同时,人是社会化的人,自然基础虽是基本的,但人与其他动物的“情欲”有着本质的区别,仅有两性生活是不够的,更要有包括工作、学习、娱乐、交往等丰富的社会生活,进而实现双方在思想感情、精神境界、兴趣爱好等方面的协调一致、和谐共鸣。这恐怕是恩格斯把自然属性的“体态的美丽”和社会属性的“亲密的交往,融洽的志趣”等作为产生爱情重要前提的缘由。
只有爱“人”,爱情才有坚实的基础。婚姻的对象是人而不是金钱,真正的爱情,是两性间诚挚纯扑的一种感情。无数事实证明,金钱非但买不到爱情,更无法产生爱情,只能诱惑那些灵魂丑恶、贪得无厌和意志薄弱的人。建立在金钱之上的爱情,并不是真正的爱情,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买卖关系,一旦金钱发生变化,这种交易就变得非等价了,这交易的产物就会随之瓦解。
由此可知,爱情决非是来去无踪的神秘天使,亦非俯手皆拾的寻常木偶,而是发生于符合人伦道德的两性之间的爱慕之情。她既是一种特别微妙细腻的感情,又是一种富于理性的精神现象,她首先要求精神上的高度结合,而不是财物上的索取。富于情感、富于理性、勇于憧憬新美如画的爱情,才是正确婚恋观的真实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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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