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罗田县县委大胆改革,取消了沿袭47年的县委常委会,取而代之的是由县党代会直接选出的全委会,它作为党代会的常设机构,对全县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组织、思想领导(6月2日《南方周末》)连日来,各种媒体纷纷就此发表评论,可谓一片叫好声。
取消沿袭将近半个世纪的一种组织架构,改革力度之大,值得为之叫好。然而,仔细想想,似乎不能停留在叫好上。取消常委会,虽然是一项重大突破性的举措,但是,取消之后的工作,要比取消本身复杂得多。毫无疑问,这项改革的初衷是推进党内民主,但是,如果只停留在“取消”二字上,以后的运行就可能背离改革的初衷。
几十年的一种组织架构,即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全委会,有些地方在客观上形成了两种情况,如果用数学算式来表示,假设一个县委共有25名委员,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不是书记、副书记的常委6人,那么,一个式子是:1>4>6>14。另一个式子是:1=4=6=14。前一个式子所表示的是,书记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他一人的权力大于书记办公会的权力,书记办公会的权力大于常委会的权力,而常委会的权力又大于全委会的权力。这种情况在过去不是罕见的。现在的情况往往不是这种赤裸裸的形态,而是后一个式子所表示的,即表面上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意见完全一致,实际上是书记讲究“艺术性”,比如,通过某种微妙的途径,向各位副书记、常委、委员渗透他的意见,暗示和他“保持一致”,巧妙地把他的意见强加于各位副书记、常委、委员。
县委取消常委会,实行全委会票决制,是高明选择。那么,“票决制”就一定能达到这项改革预期的目标吗?也不见得。这就要看“票决”采取怎样一种方式。如果背对背画票、无记名投票、有人监票、当场唱票,投票的结果是真实的,自然能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但是,如果是另外一种情况,面对面画票、记名投票(或用其它办法可以看出是谁投的票)、无人监票(或由一把手的心腹监票)、事后统计票(可以做手脚),那么,投票的结果就可能不是真实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取消常委会之后,则是1>4>20或1=4=20,而不是1<4<20。当然,作为中组部抓的试点单位,罗田县不会是这样的情形。但等到大面积推广开来的时候,难保不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所以,现在就该打打“预防针”:县委“无常委”,别成“政治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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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