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谈-新闻评论 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搜索 - BBS - 搜狗
日月谈-新闻评论-搜狐网
评论首页 | 社会 | 时政 | 国际 | 经济  | IT | 汽车 | 文化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论坛
小调查
  南京为创文明城市限制拖拉机进城 瓜农含泪抛售
南京为创文明城市限制拖拉机进城是否合适?
1、拖拉机进城是否不文明?
不文明,影响市容。
拖拉机进城方便了群众。
说不好。
2、这样做是否侵害了农民利益?
侵害了农民利益,伤害农民积极性。
这样做也是为了城市的文明。
不好说。
  往期调查
专栏作家

经济

柴之菁 | 薛兆丰 | 鲁 宁 方 刚 | 吴向宏 | 李子旸 冀志罡 | 郭松民 | 易宪容

文化

朱学勤 | 葛剑雄 | 雷 颐 袁伟时 | 张远山 | 薛 涌 朱大可 | 徐友渔 | 熊培云

体育

方 肇 | 毕熙东 | 舒桂林 张慧德 | 于 嘉 | 贾志刚 周才鸿 | 陶 伟 | 李 珂

热点回顾
·吃喝嫖赌齐全的阜阳法官
·
警察为何被警察打死?
·他们该不该被女老板罚裸站
·“小姐”进村说明了什么?
·站在街上就是“卖淫女”?
·小姐出没农家乐让人难乐
·河南人真的被歧视了吗?
·警察如此作为让人悲哀
·房子七十年后怎么办?
·“强奸幼女”竟然合法?
网友评论

·河南人真的被歧视了吗?
·女兵裸浴当卖点有辱经典
·为文革博物馆的民间性质叫好
·小泉会“浪子回头”吗
·不能放过刑讯逼供的人
·逼迫女同学手淫的悲剧
·张在玉的“死而复生”体现了司法公正?
·你赞成裸体播新闻吗?
·书记该先追车还是先救人
·自考生是北大的失败?
·你会歧视河南人吗?
您现在的位置:搜狐首页 » 媒体评论 » 时政评论 » 河南人诉讼:公民意识觉醒的一个标志

河南人诉讼:公民意识觉醒的一个标志
作者:林达 来源: 新京报  Star.news.sohu.com 2005年5月6日09:18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0)】 【收藏本文 收藏本文】 【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新京报》5月4日报道,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于5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向社区范围内的河南籍居民表示歉意。此前的4月15日,两位河南籍人士就此对龙岗警方提起司法诉讼。

  一个普通的歧视诉讼,近日来引出强烈社会反应,是因为在中国很少有歧视诉讼,也因为这是一个多重话题。

  中国一向少有歧视诉讼,并不意味着没有歧视,而是民众一向对歧视没有明确定义和概念。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以来人们从不质疑歧视性法令。被侵犯者认为,只要是法令,公民就只有服从的份。他们没有公民权利的概念,不知道法律条文不仅可能是保障公民自由的工具,也可能是侵犯公民权利的途径。

  那么,究竟什么是歧视?

  公民应该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歧视就是权利上的区别对待。回顾历史,我们生活中遇到的歧视实在不少。我们国家曾有几十年不容许农民进城谋生。同样是公民,城里人下乡是“光荣之举”,农民进城就是“盲流”。城市居民拥有城市户口的一切特权,农民没有任何这些权利。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最近教育部修改了《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废除了“在校大学生结婚就退学”的规定。在此之前,没有听到一个法律系的教师告诉学生,你们的婚姻权利被侵犯。没有一个法律系的大学生因受到婚姻歧视提起诉讼,争取自己最基本的公民权利。

  这些教师和学生,是今天和将来的法律专家,他们在歧视面前如此反应,可以推断出普通民众的歧视意识是如何淡薄。

  在这个“河南籍事件”中,许多专家在为原告寻找诉讼的依据。也有人认为,有没有相关法规,是能否胜诉的关键。其实,因原告提出的是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是伤害“求偿”,求偿又不一定涉及金钱,要求道歉也是一种求偿。但是,必须证明原告本人受到伤害,而且责任在被告方。因此,证明被告是否歧视,反而不是第一优先重要。因为即使证明被告歧视,并不能证明他的行为对被告个人造成值得求偿的伤害。

  正因为民事求偿只需证明伤害,生活中时时可能发生,所以,对伤害证明必须要求很高。否则求偿泛滥,社会就要承担严重后果。如这个“河南籍事件”,原告没有金钱求偿,现在我们假设原告求偿一人一百元人民币,金额看上去也很有限。可是,假如我们把原告看了横幅以后“生气、愤怒、伤心”的反应,轻易判定是一种可求偿“伤害”,那么,全部河南人都可能会有这样的反应,也都可以跟进求偿,如此一来,求偿的就是百亿巨款了。

  歧视的观念其实是很自然发生的事情,反歧视却是要达到一定文明水平之后的理智反省。一个屡屡看到穷人口出脏话,打架斗殴的人,会认为穷人都是野蛮的。一个人被富人欺负,会认为为富不仁是普遍规律。在美国,是通过长期的学校教育,使得人们形成一种文明、理智的态度。就是我不以一个人的肤色、种族、贫富、地域和宗教等来判断他,而是以他本人的表现来判断他。也不把一个和几个人的表现,扩大为对整个种族、群体的判断。

  可是,在此之前,首先是政府法令不能使歧视合法化。假如在法律上剥夺富人的整个公民权,剥夺农民的部分公民权。那么就必须看到,假如富人权利可以被剥夺,农民的权利也就保不住,农民的权利可以合法侵犯,城里人的权利也岌岌可危。因为,只要有一个歧视法令存在,就是认可了歧视是合法的。那么,下一个歧视法令,只是变换一个歧视目标而已。每个人都可能被合法歧视,失去部分公民权利。

  “河南籍事件”是公民意识觉醒的标志之一。要反歧视,维护自己的公民权利,这只是一个开始。

  □林达(旅美作家)

( 责任编辑:周克成 )

央视名嘴为何如此恶俗   >>>进入评论频道,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推荐】【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
■相关链接

  • 建议修改法律解决“房子七十年后怎么办”(05/06 09:15)
  • 同释民族情怀冻结历史恩怨(05/06 09:02)
  • 宋楚瑜登陆西安 搭桥之旅显契机(05/05 11:26)
  • 宋楚瑜登陆西安 搭桥之旅显契机(05/05 11:23)
  • “永不乘坐”能否动摇老爷意识?(05/04 09:59)
  • 连战之行给两岸关系带来新命题(05/04 09:21)
  • 暂住人口需要有自己的代言人(05/04 09:20)
  • 解决个案 更要根除个案发生机制(05/04 09:12)
  • 中国人应为世界作出什么贡献?(05/03 15:15)
  • 请发表您的看法
    用户:  匿名发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言:
     *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 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