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新京报》报道,3日下午,北京市房山区城管大队集中销毁了1100辆无证无照三轮车。这些车辆都是房山城管大队在百日整治中依法查扣的。经公示,城管部门对逾期仍不来接受处理的三轮车进行了集中销毁。被铲车碾碎后的三轮车粉身碎骨,其碎片将被再生物品回收中心回收,费用上缴财政。
作为普通市民,见到城管部门对非法车辆进行如此声势浩大的打击,心里十分高兴。其实,类似于打击假冒伪劣食品、非法车辆、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公开销毁活动,在全国各地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可令人不解的是,打击非法行为而缴获的一些食品、书刊和车辆等等,干嘛非要进行销毁呢?难道就没有别的处理办法?就北京房山区城管大队这次集中销毁的1100辆无证无照三轮车而言,尽管这些三轮车是无证无照,又是执法部门在百日整治中依法查扣的,但并不表明非要将三轮车碾成碎片才“解恨”。再说,就是一辆普通三轮车,总得值上个千元左右,那1100辆三轮车累积起来就不是一个小的数目,不知执法部门在将三轮车进行碾碎处理前是否想到了这些?
按照执法部门的解释,三轮车被碾成的碎片将被再生物品回收中心回收,费用也上缴财政,这些看似想得十分“周到”的安排,却让人感到不可理解。这笔帐谁都明白,废铁再生回收的寥寥费用怎能比得上正常行驶的三轮车价值?写到这里,笔者倒想提醒一下相关执法部门,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和销毁,在绿色环保宗旨的倡议下,有的地方已经采取了绿色销毁的做法。既避免了环境污染,又使物品得到最大限度的再生回用。在大力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这种绿色销毁的做法更显得科学而实际。特别是对于非法车辆的销毁,将其碾成碎片的做法就值得商榷,其中的理由和道理笔者不再赘言。
说道这里,笔者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当然也是笔者的一己猜测。在非法三轮车的处理上,如果不将其碾成碎片,处理起来估计存在一定的难度,也反映不出执法部门的打击力度。据悉,海关对罚没的车辆采取竞拍的做法不妨借鉴一下,旨在使有用的资产得到更有效的合理利用,而不是简单地一砸了之,看后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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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