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众对我国的环境状况越来越担忧。据8月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由中华环保联合会组织编写的《中国公众对编制国家“十一五”规划意见、建议书》出台。该建议书透露,在14061名被调查者中,94.9%的公众认为环境保护已经相当紧迫;97.5%的人赞成将环保指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很明显,这项调查汇聚了一条非常重要的民意——绝大多数公民对我国环境污染的严重性看法一致,并且表达了几乎相同的解决思路。
但是,搜集民意只是手段,倾听民意改变目前的环境状况才是目的。因此我又担心:这样重要的民意会不会又成为一阵耳旁风?如果是这样,那不就白白搜集了吗?为了避免这种结局的出现,我想,我们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利用现有宪法、法律赋予公众的一切权力资源,让这一民意在目前的环境管理体制或方式产生应有的积极影响。
其一,媒体不能满足于公布信息这一步,要派记者去政府有关部门采访,问问他们对这条民意有何看法和感受,有没有打算或承诺,即使得到无可奉告的回答,也应将“无可奉告”这四个字告诉给公众。
其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要错过这个信息,应在这条信息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然后写成议案、提案,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如果相关官员视而不见或长期拖延,应该对其行使质询权。作为人大部门,也要因此而考虑,能否用立法的办法解决此问题。
其三,这么多的人对环境不满意,政府更应该敏感和重视,不但要勇于承担责任,认真反思和改变过去的政策,制定新的环保政策,还要对那些在环保上出了大问题的官员进行问责;
其四,地方各级监察、检察部门不能袖手旁观。有这么多的公众对环保不满意,有关部门或官员的工作肯定没做好,他们必须主动去调查,看有没有因官员渎职造成的环境事故,有没有人因此生病或死亡?如果有,就应尽快提起公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其五:这条民意是否真正发挥作用,最终将决定于全体公众的态度。我认为,作为一个公民,当发觉这条民意有可能成为耳旁风时,应该向媒体打一个电话,表明自己的态度,希望他们跟踪报道此事;应该给市长写信、打电话或发邮件,问问政府相关部门有啥理由和权力对此置之不理;应该问问自己亲手投票选出的人大代表或人大部门,是否尽到了监督政府改正错误的职责;对于那些因官员渎职而在污染事故中收到严重伤害的公众,应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向环保执法部门提起行政诉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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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