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周末》7月7日报道,河北东光县实验小学只招收干部子女的怪事被《燕赵都市报》曝光后,相关责任人就“没睡好觉,压力很大”;面对镜头,他们经常“不知所措,不知所云,语无伦次,答非所问”;当东光县文教局副局长刘国栋看到《燕赵都市报》上“父母不吃皇粮,孩儿难上学堂”的文章标题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文教局连夜召开了整改会,相关领导悉数到场。崔立国局长当场拍板:实验小学立即废除招生简章,文教局立即调整招生政策;第二天,刘国栋副局长和霍树凯校长带着招生整改方案前往沧州,“请刘记者指导工作”。
这场事关教育公平的招生事件,为东光县引来了包括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在内的“平时请都请不来的记者”。从东光县相关责任人认错态度的诚恳和落实整改措施的迅速来看,说明他们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还是怀有敬畏之心的,无疑这是一种了不起的进步,让人精神为之一震。人们从中似乎感受到了真正的媒体精神,感受到了一股进步的社会民主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一贯强调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尤其是近年来,更是为加强舆论监督营造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法治氛围,新闻舆论监督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显现出来。事实说明,通过舆论监督和对热点问题的引导,既能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又能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应该具有和政策、法律同等的社会影响。东光县实验小学的招生事件说明,政府在行使“公权”时一旦决策失误,新闻媒体在维护群众利益,及时稳妥地处理和缓和政府与群众关系上起到难以替代的作用。
正因为如此,政府更应该正确运用好新闻舆论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为了使这种监督不随外界环境的变化而遭到破坏,应该让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化、法律化,这样更加有利于新闻舆论监督的规范。尤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政府面临着提高领导水平、执政水平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严峻考验,格外需要一个法制化的健全的舆论监督体系,这对于维系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健全发展至关重要。
作为新闻媒体来说,应该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的社会意识,自觉肩负起民主监督的重任。要用自身的骨气、正气,永远保持对公正公平和良知的追求;做到不媚权势,廉洁自律,嫉恶如仇,心系公众,关注民生,树立起自己特有的信誉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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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