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儿女两年不来探望自己,住在济南一家老年公寓85岁高龄的张大爷以儿女不来看望他、感到十分孤独、精神难以得到慰藉为由将儿女告上法庭,讨要“探望权”,但法院日前判决驳回了老人讨要“探望权”的诉讼请求(7月5日《齐鲁晚报》)。
读罢此新闻,令我唏嘘不已。一个85岁高龄的老人,两个儿女两年都不来看望一次,他的儿女真是够狠心的;老人救助法律,想讨回“探望权”,结果却因法律无据,诉讼请求被驳回,自己想要的也是自己应该得到的却没要到和得到,老人真是够不幸的。
儿女无情,视生身父亲为路人,弃之一隅不闻不问,任老人心力憔悴,泪水洗面,使养儿“防老”变成了养儿“烦恼”,这是张大爷的悲哀,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
法律无据,老人的正常请求被驳回,从一定意义上讲,却说明我们的法律还不健全,“以法治国”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据联合国有关规定,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超过7%,或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10%,便被称为“老年型”国家。当前,在全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约有60个已进入“老年型”。目前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32亿,也即将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如此多的老人,他们的生活问题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的现实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和下大力解决。
“家家有老人”,关心老年人,特别要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这不仅是做儿女应尽的义务,而且也是全社会应该为之倡导的风尚。“人人会年老”,我们现在尊敬和关心我们的父母,还是为我们的孩子做出示范和榜样,从小的方面讲,其实就是尊敬和关心我们自己;从大的方面讲,就是让中华民族悠久的“孝”文化能够一代代的传承下去。
因此,针对无情的儿女,需要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和亲朋好友加大对其教育的力度,让不孝的儿女在社会上不但不受欢迎,反而受指责。同时,要加紧修订相关法律,保证对老人的“精神赡养”能够到位,让他们在吃穿无忧的同时,精神也无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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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