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真是一个宽容的时代,连反对一件荒诞不经的事情,也需要极大的勇气,冒着沦为一个不懂宽容大义之蠢人的危险。于是,木子美有“真性情”,芙蓉姐姐有“登场的权利”,批评者明明当这些人是笑话,却不敢忘记声明:只要不对他人造成侵害,人人可以做自己的事情。
的确,只要不犯法,人人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包括最最愚蠢的事情。但这种维护个人自由的原则,仅仅适用于限制权力部门对于个人空间的控制欲,而非用于让批评者收声。实际上,批评者也并没有收声,但是态度却是客观而公正的:虽然,这些人很蠢……但是那是他的自由,别人不应该多加指责。
同样的例子,是前一阵子关于杨振宁先生婚事的议论,最后似乎也以“那是杨先生、翁小姐的自由”而结束。似乎多批评一句,就不仅冒犯了杨先生,而且亵渎了宽容原则。于是,当我们看到当杨、翁“十指相扣”,频频出现在公众场合时,不仅不觉得杨先生有什么背德不堪,还要给予政治无比正确的赞美——因为杨先生是真心的。
木子美是真心的,芙蓉姐姐是真心的,杨先生是真心的;批评者的宽容,也是真心的。
但是,谁又没有一颗怦然跳动的真心呢?7月5日《重庆晚报》报道:曾在人流集中之地,举牌搞精神文明宣传的81岁老翁何心睿,有志做“杨振宁第二”,“我比当年的杨振宁还小一岁,他都能办到,我未必就办不到!”何称,这是为了给自己寻找搞精神文明宣传的精神支柱。何透露,多年来,他一直暗恋自己一名才36岁、已离婚的学生。现在想通了,“这名学生就是我心中的翁帆!只要她愿意与我结婚,我就是杨振宁第二,我会努力让她幸福。”
我相信,杨振宁先生做得到的事,何先生也一定做得到,即使去拿一个诺贝尔物理学奖,也未必就没有可能。但是,想让别人幸福,还是不要争做“杨振宁第二”的好。如果别人全然不顾年龄的差距、世俗的偏见,对你一片真心爱慕,自己似乎也应该存一线慈悲,不要让年轻的爱人来承受一个无性的婚姻,承受你衰老与死亡的巨大阴影;而对方越是年轻,越是真心,这样的痛苦也就越是残忍。
否则,向世人捧出一颗真心,也不过是掩耳盗铃——盗取了爱你之人的青春,还以为自己给了别人莫大的幸福。而立场正确的看客们,记取了众生平等的教义,却忘却了这教义背后,有大慈悲。
索性是一场交易,也好。但是我们看到,连“杨振宁第二”的不伦暗恋,也祭出了建设精神文明宣传的大旗。 (作者系媒体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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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