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东光县实验小学日前违规将今年招生对象限定为“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很大反响。现在,实验小学已废除了该规定。沧州市教育局给予东光县文教局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县文教局经研究决定:责令县实验小学校长霍树凯停职检查,待进一步处理。(《重庆晨报》7月3日报道)
东光县实验小学只招收干部子女的作法,严重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教育权和平等权等基本权利,违背了《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理应受到严肃查处,但是查处的结果却是县文教局被通报批评,小学校长被停职检查,难以让人接受。
实验小学的霍校长说,实验小学是根据县文教局红头文件制定招生简章的。看来,实验小学也是出于无奈,是在“奉旨行事”。如果县教育局没有下发这样的红头文件,学校恐怕也不敢把这种明显违背教育公平,向特权“献媚”的规定公然印在招生简章上。
文教局副局长刘国栋说,为严格控制班容量,文教局研究决定让实验小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只考虑了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要求,而忽略了普通百姓的呼声,“这是我们工作中严重的失误”。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文教局不可能不知道《义务教育法》,也不可能不知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却依然出台了明显违法的红头文件,这不是用“失误”可以掩盖的。这种为全县干部谋利益的作法,极有可能是得到了县级领导的授意或者首肯。问题暴露在下面,根子却在上面。
现在,下发红头文件的县文教局只是被通报批评,责令做出深刻检查,责任并没有落在个人头上,停职检查的板子却打到小学校长头上,这不是拿小学校长当替罪羊吗?
行政体制中的责任和权力应该是一一对应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某些地方和部门却往往相反,权力是个倒金字塔结构,越往上权力越大,责任却是个正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责任越小,出了事情,严肃查处总是“严肃”到基层人员,高高在上者却若无其事。这样的处理结果如何让人信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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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柳剑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