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目前从北京前往天津采访时,碰上一件怪事:在京津塘高速杨村出口,刚在一个窗口交完25元高速公路费后,又被隔壁窗口一名工作人员拦住,要求再缴纳“进津费”20元。当记者表示只到武清开发区,并不进市区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只要进入天津地界,就要交钱。”(7月1日 新华社)
这种情形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古时候,那些占山为王的“山大王”,对着过路的客人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在此过,留下买路财”。然而,与“山大王”的不同的也是更可怕的是,这一收取“进津费”是政府行为,比“山大王”剪径行为“光明正大”多了。
那么,什么是“进津费”呢?它的正式名称是“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的理由是“用于归还修建本市高等级公路、道路、桥梁、隧道等项目的贷款或投融资”。这种费用不同于高速公路上的收费,也不是贷款路上的收费,只要入了天津,进了境,不管你过不过贷款路,都得交费,为的是所谓弥补市政的建设费用。这就奇怪了,国务院办公厅2002年4月15日发布的《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除法津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再出台新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收取这样的费用不是明显违反吗?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问,能将市政建设费用都转嫁给外地人吗?到底主要由谁该为市政建设买单?否则,那个城市不要进行市政建设,那么是不是每一个中国人在进入中国的其他城市前,都要交纳这种城市建设的费用,这种所谓的“入境费”,那么人们的通行还有自由吗?中国几千个城市,那不就成为了几千个国家了?这天津是天津人的天津,还是中国人的天津。何况,在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只有对外开放的姿态,就应该有海纳百川的胸怀,能容纳来自五湖四海的人才,才能形成人才流、资金流、物质流,才能带动市场的高速发展。如果自己人为地设置门槛,让外地来的人感觉行动不便和“地域歧视”,那就真正会出现如国家行政学院王宝明教授所说:“地方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更为博大的胸怀吸引外来投资者和旅游者,而是故步自封,势必影响长远发展。”我想天津这些年经济发展不快,可能就是与这种收取“进津费”赚取一些短期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的思维有关系。
其实,天津市要开征“通行费”的真正原因,据说是 “因为天津养车的费用高于周边省市,许多天津人就去上外地牌照,现在向外埠车辆征收通行费,可以有效遏制这种做法。”可是,我们要问的是,天津养车的费用为什么会高于周边省市呢?这种为遏制天津人去上外地牌照的做法,由此导致对地人产生对天津的负面影响,以及对法律的违反和对市场的破坏,又将给自己和人民带来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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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