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一个跨豫晋两省的敲诈勒索团伙,利用电脑拼接黄色照片敲诈豫晋两地一些省、市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官员、公司经理等,其中被敲诈人多为女性。一旦“淫秽”照片失灵,他们就以爆炸威胁,不从就炸。他们采用诸如此类的手段作案多达22起,其中3名主要案犯敲诈总价值89万余元。
案件已经查明,罪犯所用照片全是合成的,并不是真正具有“杀伤力”的东西。且不说合成的手段并不算太高明,即便肉眼看不出来,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自己做没做过什么还不知道?可是,遗憾的是,我们在报道中看到,还是有很多的官员恐惧于罪犯的敲诈,乖乖送上钱去。据报道,每位被敲诈者一般都是被敲诈几千元,最多的不过是2万多元,那么这总价值89万余元,可见被敲诈成功者众多。
于是,我们在痛斥罪犯的胆大猖狂时,也不得不进行深层的反思。这些被敲诈成功的受害者为什么就“乖乖就范”呢?难道只是因为受到恐吓吗?难道只是因为怕麻烦吗?我们猜想一下,是否有的人真的心里有鬼,是不是怕“假作真时假亦真”,是不是怕假的牵出真的?或者干脆自己都忘记了,这个照片上的是不是自己,对照片上的“自己”似曾相识?看来,想要不被敲诈,还是要坦荡些,“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当然,这种猜疑可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更何况,这些都是个人隐私,都是个人的自由。但是,即便没有不可见人的行为,作为官员,“乖乖就范”罪犯的敲诈,配合罪犯的犯罪,也是不应该的。毕竟这种敲诈不像绑架,还没有生命危险,完全可以报案,配合和帮助警方破案,以免罪犯逍遥法外,更多的人受害。
如果说,一个普通的百姓,面对这样的敲诈和恐吓,采取接受敲诈,不报案,我们或许可以理解。可是,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官员,不但应该有法律的观念,更有协助警方破案,为民除害的义务和责任。
心里有鬼不敢报案也好,怕惹麻烦不愿报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报案也好,官员被假裸照敲诈成功,都是给罪犯一个笑料,对社会的讽刺,对法律的亵渎!怎一个“愚昧”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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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