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正在该校试行,其中“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这条规定,在学生中引起轩然大波。校方说,该规定是严格遵守重庆市教委《高等学校制定和修改学生管理制度》中第四十二条“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精神来修订的。(6月28日《重庆晚报》)
且不说大学生当二奶、搞一夜情将被开除的规定是否合法,但相信重庆师大以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学生管理,塑造良好的大学生形象等等,作为出发点和目的是不可否认的,也是应该得到肯定的。最起码,重庆师大敢于承认和面对大学生“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 这些有损大学形象的现实,这是值得其他高校学习的。
目前,各个高校都在积极开展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追求建设和谐校园。然而,现在从教授到学生都出现了“不和谐”的现象,学术腐败、招生腐败、教授嫖娼、女大学生卖淫等关于大学的负面新闻屡屡见诸报端,以至有人说媒体在“妖魔化”大学。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媒体大多数报道真实反应了目前大学和大学生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确是有损大学形象的。例如,大学生当三陪、当二奶、搞一夜情,这些有违道德甚至违犯的现象在各个高校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而大学往往被看做是一个小社会,大学的问题往往就是社会问题的缩影,由此大学的责任就更加重大。那么,作为教育和培养大学生的高校该怎样面对和解决这些问题,这是一个问题。
诚然,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往往被公众赋予许多理想和厚望。公众认为大学是一块净土,不应该被世俗的恶习所沾染,因此,大学和大学生都承担着相当高标准的道德责任。人们通常认为,大学生应该在象牙塔内勤学苦读,埋头做学问;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就该有多么高;大学生就该成为社会其他人的榜样和模范;大学生就该严格要求自己……好像大学生都被“神化”了一样。如此,大学生该是怎样的形象,人们头脑中已经形成了“刻板成见”,而大学和大学生似乎也接受了这种成见,平时也就在极力塑造维护着该有的形象。
大学生形象、教授形象、校长形象等综合构成了大学形象,而大学形象最核心的是具有个性特征的大学精神。然而,必须明确的是“铁打的大学,流水的学生”。在构建和谐校园,培养和树立个性大学精神,塑造良好的大学形象等方面,校方需要有所作为。具体到校规校纪方面,重庆师大这次在制定的学生管理规定时,虽然在具体工作方法和规定的可行性合法性等方面有待商榷,但是,在大方向上是没问题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都是有利的。事实上,从网友评论来看,大部分是支持重庆师大的规定的,而主要是因为大家都希望大学有个良好的环境和形象。
大学旨在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人才,而且应该是德才兼备的人才,而这需要学校在思想教育和校规校纪方面做出合理的引导和规范。而校方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应该有足够的制定符合实际的校规校纪的自由。
观点交锋:禁止大学生“当三陪”别矫枉过正
( 责任编辑:悲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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