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山东枣庄市将原有4车道一级公路扩建为一条长19.5公里、宽达百米、占地千余亩的双向12车道的超宽光明大道。由于当地交通部门规定中间的6条车道只能行驶政府各部门的小车,公共汽车、卡车、农用车和非机动车只能走两侧的6条混合车道,政府职员上下班方便了,当地群众称之为“政府上班”大道。而这条靠租用土地建成的十分壮观的大道,却通车率极低,经常看不到一辆汽车通行。(6月底28日《法制日报》)
在全国上下都在对宽马路、大广场说“不”的今天,枣庄市的决策者居然不识时务,这般糊涂,“倔强”地建成如此气派壮观的超宽公路,令人费解和惊叹。这条十分显眼而又刺眼的光明大道,分明在向人们传达着某些信息。
有禁不止,我行我素。去年,针对一些地方不顾客观实际建设超标准的大广场、宽马路等问题,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提出自2月16日起,一律停止城市宽马路、大广场建设。但枣庄市竟对此置若罔闻,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法征用耕地,就通过租地的方式扩建宽马路,使中央和国家的禁令到此出现“梗阻”,成为“白纸一张”。不管怎样,在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还是得由我说了算,可谓目空一切,胆大妄为。
特权思想严重。建成一条长度、宽度和占地面积均堪称一流的超宽光明大道,竟主要是为了政府各部门职员上下班方便,小轿车自由往返,其他民众乘坐和使用的“大车”却只能“靠边站”,凸现唯我独尊、官员特殊,令民众望“路”兴叹。既然用纳税人的钱扩建了公路,对于任何一个车道来说,不管是党政官员还是平民百姓,所有公民都应享有平等的“过路权”。你划定范围只许自己通行,独占公共交通资源,这不是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在作祟么?
资源节约意识淡薄。众所周知,我国土地资源匮乏,人均占有耕地十分有限,保护耕地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而枣庄市明明并不需要那么宽的公路,城市决策者却无视现实情况,只是为了官员行路方便,就不顾一切地扩建超一流的宽马路,占用大量土地,造成了不该有的巨大浪费。在我们这个资源并不富足的国家,十分珍惜和节约资源应当是每一个国民特别是各级官员必须具备的意识,而枣庄市的主要决策者似乎不具备这样的意识。
宽马路早已通行使用,恐怕不能去毁掉它,否则就会造成新的浪费。但让它依然“理直气壮”地摆在公众面前,就是对政府形象的损害,对资源浪费的纵容,也是对官员我行我素的默许和对特权的无奈,所造成的副面影响不可低估,必须尽力挽回。现在能够做到的是,废除官员在“行”方面的特权,重新分配“过路权”,同时严厉惩处那些与中央唱“对台戏”、我行我素的官员,追究其决策失误的责任。不然,中央权威的维护、政令的畅通无阻就无法得到保障。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大道”,共找到
1,928,579
个相关网页.
(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