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全新的“高考题”,现在摆到了经常组织考试的广东省教育部门面前。
这道“高考题”,由位于增城市某学校就读的27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命题。
此题内容如下:怀疑因食物中毒,有27名考生6月3日在高考前夕入院治疗,他们在治疗期间硬挺参加了高考(高考结束后又全体继续住院治疗可作辅证),对于这部分考生,教育部门是否应该在没有法规依据的情况破例给予加分,如果加的话又应该怎么加?
众所周知的是,加分或保送这种优惠,向来只对优秀学生干部或竞赛获名次学生有效;同样显而易见的是,对于因中毒影响高考及成绩的考生,现在当然也没有法规说要怎么样进行补救。
在高考前住院,考试期间及结束后仍需进行治疗,说这部分考生的成绩会受到影响,相信不会有人反对。———就此而言,设身处地考虑,考生及家长提出这样的要求,理据都相当充分。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有一件事被大家忽略了。高考实际上有备有两套题,在学生身体状况极其糟糕的前提下,教育部门当时应该可以考虑不设单独试室,而是直接等他们稍为好转后再单独进行考试。
眼下,这部分连参加考试必要性都值得商榷的考生,既然死顶着参加了高考,那教育部门就该尽量使1978年就恢复的全国高考,对于每一个考生都必须是公平的。当然,作为教育部门,加分到底是不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决策者可以作出自己的裁断。但是,对他们的特殊情况及所提要求不作任何考虑,是不负责任,同时也是不公平的。
话又说回来,有关部门在解决这次事件后,在想办法填补法规漏洞的同时,也要想办法防止给一些尽想歪点子的考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否则的话,若明年开始出现大批学生吃过泻药后就装食物中毒,那也是同样令人防不胜防的。这次事件暴露出,在关于高考的法规方面,也一样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高考分数一公布,广东省教育部门的答题就开始计时了;而且,由于录取工作马上开始,公众和社会给它的答题时间也已经不多了。作为“考生”,教育部门这次将得到怎么样的成绩呢?作为“考官”的公众,自然很快就会给它打出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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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