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委决策执行监督工作规则(试行)》日前正式出台。对关系济南市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今后将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全面论证,作出评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新规则提出建立重大决策征询意见制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电话等渠道,及时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决策,事先一般应征求各县(市)区委的意见,有的应征求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意见。新规则还提出,建立决策执行修正反馈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济南日报》6月19日报道)
一个时期以来,“决策失误”成了见报率颇高的一个词,每每出现了问题,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有关部门和领导总会以“决策失误”来搪塞和愚弄公众,可以说,“决策失误”已成了一种官场术语,已成了官场的一块屡试不爽的“遮羞布”,但凡承担责任的事项,无论集体责任还是个人责任,都会以“决策失误”来掩盖,至于为何会“决策失误”,则鲜有人被问责,长此以往,不但会造成政府公信力的下降,从另一方面讲,也不利于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因为“决策失误”一旦沦为一种官场道具,当成一种逃避责任的盾牌,谁也不会再拿着党和人民的利益当回事,直接导致社会积弊丛生。
所谓“决策失误”一般是指事先没有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经过客观事实证明是一种错误的结果。为何会有“决策失误”的`困境?究其原因,重要的一点就是个别领导缺乏科学头脑,办事凭“想当然”,每每出台重大决策时,不是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并把民意作为一种重要考量,不是广泛地听取专家的意见,而是当成“耳旁风”,头脑发热,盲目决策,不尊重客观规律,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如此“决断”,造成“决策失误”就不足为奇了。
“决策失误”一旦酿成,轻则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财产损失,重则会造成人员伤亡,理当对那些“决策失误者”进行问责,然而,这些年来很少有为“决策失误”买单的,很多人都是在“决策失误”的愰子下,官照样当,对这种“决策失误”持一种相当宽容的态度,不利于政府形象的塑造,不利于党员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知识的问题是一个科学的问题,来不得半点的虚伪和骄傲,需要的倒是其反面-----诚实和谦虚的态度。一代伟人毛泽东早就告诫过我们这样的话,可当下很多人并没有牢牢记取,而是文过饰非,甚至颠倒黑白,出了问题上推下卸,这不是一个责任政府应有的态度。出了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这才是最危险的。
既然“决策失误”是一种很不好的官场积习,那就应该下决心进行整治,不能再让这种“决策失误”成为一种官场的“遮羞布”,该问责的问责,该追究的追究,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和避免更大的失误。问责“决策失误”体现了我们党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是我们党传统优良作风的理性回归。从这个意义上讲,济南市建立“决策失误”问责机制,较好地体现了依法行政的治国方略,是建立责任政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惟愿这项制度能够操作好,真正从制度层面上进行有效规范,如此,必将大大提升政府的公信力,进而建立一个全面令公众信服的责任政府。问责“决策失误”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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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