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尽管我国律师队伍发展迅速,但从总体上看,律师数量仍然不足,目前,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也十分缺乏。(据6月8日《人民日报》)。
律师及律师职业就是帮助当事人救治法律权利的重要角色,如果一个地方找不到律师,那么这一地方的公民权利的保护措施便存有一定缺陷,为此我国206个县没有律师的现状足以让人忧虑。这意味着我国有很大一部分人口的法律权利没有得到根本的保护。
公民认知法律,是公民遵守法律的前提,是法律秩序建构的基础条件。由于规范、统一、明确的法律语言中隐含的立法意图,一般公民难于理解,因此,律师的能动参与和法律服务,可以使社会主体了解法律权利的内容,把握立法意图。这也正是法律规范所确认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变为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关系的前提,离开它,法律秩序将难以建构和稳固。因此没有律师,公民是难以彻底了解法律权利内容的。
司法实践表明,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在公民正确行使法律权利中具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充当公民或团体法律顾问,为社会主体行使权利出谋划策,指明正确方向,提供行为指南,坚定权利信念;二是直接充任社会主体的代理人,代理社会主体行使权利,在代理权限内,成为法律权利的直接行使者。所以如果没有律师介入,公民正确行使法律权利就会遇到障碍。
在法律社会中权利不仅仅是简单的法律宣告,还必须有相应的保护机制,才能使权利在受冲突所致的损害情况下能够得以补偿。因此,落实权益冲突发生时的救济措施,于实现权利的真正价值是十分重要的。律师在诉讼中的辩护、代理及其发表的意见,是司法公正实现中司法者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要素。因而,没有律师协助公民通过诉讼救治,权利将会被侵害。因此,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不能缺少律师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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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