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的维权成本做了一项调查,其结论之一是说农民工为追讨1000亿元的欠薪要付出3000亿的成本。(6月9日《中国青年报》)
也许3000亿元的账算大了。按我的了解,很多农民在工资被拖欠以后忍气吞声,不再去追讨。当然,也有农民把讨薪当做一件事情来做,他们实际上已经不再算金钱账。所以,这3000亿元应该是现在条件下农民工讨回1000亿元必须支付的代价;农民工们隐约懂得这种代价,所以他们中的许多人便选择了放弃。1000亿元不能足额讨回,3000亿元自然也不用全部付出。多数农民工学会了不用一个更大的不公正去减缓另一个较小的不公正。
如果制度设计合适,农民工讨回1000亿元工资,是用不了几个钱的。关于公共品的经济学道理告诉我们,一项制度其实是一种公共品,在一定范围里,维护这种制度的边际成本是零。这就像一条马路,承载100个人与承载500个人行走,需要的维护成本差不多是一个常数。如果我们真的要按法治社会的规则办事,对一切不履行合同的商业欺诈给予严厉处罚,我看不会有多少拖欠工资的事情发生。特别是政府部门做工程发包商时,能严格按合同办事,不去拖欠建筑商的工程款,连环债的问题也不会搞到如此严重的地步。
然而,问题就偏偏出在,有时候,在有些地方,一些政府部门没有做到依法办事。仍然以工资发放为例,我了解,在不少地方,特别是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政府欠职工的工资也是普遍现象。有的乡干部被拖欠的工资超过2年的工资额。
还有的地方多年不给职工涨工资,使得职工的实际工资低于国家规定的工资,以至于他们发明了一个新的汉语词汇,叫做“在册工资”———专指那种看得见、但拿不到手的工资。
我没有调查过,在行政和事业单位,实际工资和“在册工资”总的差额有多少,估计也不是小数目。看看,在金钱流动的地方,如果人与人之间的交易没有规范,弱者大抵是要吃亏的。
其实,3000亿元也是一个小账。换个角度看,拖欠农民兼业者1000亿元工资,所产生的后果是3000亿元所不能抵偿的。如果一个农民工作半年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工资,甚至还花了如“制衣费”这样的冤枉钱,那么,对这个农民来说,他的收益是零,成本是收益的无穷倍。农民出卖自己这份劳动力所支付的交易成本过于大了。这给农民的预期是不能进行这样的交易。经济学道理告诉我们,如果交易成本足够的大,可以使交易本身不再发生。农民也懂得这个道理,虽然他们没有念过经济学。于是农民面对雇佣市场的的欺诈,最后的办法是逃回自己的家乡,不再进城务工。
这个大账还可以继续算下去。拖欠工资反映了劳资关系的一种不良性质,一种资本对劳动的强制。由此产生的低工资会压缩国内市场,造成国民经济的畸形外向,对国民经济有很深的损害。资本对劳动强制关系没有得到政府方面的有力矫正,进一步伤害了政府和民间的关系。这样的大账,该由政府仔细算。好在我们的政府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来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而且也有了很大成绩。更深层次的制度变革也在酝酿,劳资关系有望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
□党国英(中国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 责任编辑:悲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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