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深圳某社区挂出两条内容为“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横幅,引发来自全国的众多批评。深圳警方在责成相关人员拆除横幅外,就此事展开了调查,并在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通报,对责任人作出了纪律处分(5月3日《深圳特区报》)。就事论事,歧视性横幅事件算是尘埃落定了,类似的横幅,想必不会再出现了。
但地域歧视问题,仍会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而且,不仅仅事关河南人,这是全民族的痛。日前,有位河南省的领导在谈论这个问题时,论述了“得中原者得天下”和“知中原者知天下”的观点,进而指出,丑化、妖魔化河南人,说轻点是虚妄无知的表现,说重点是低级趣味,说不客气是数典忘祖(5月2日《新京报》)。那么,不是中原的人,就该受到歧视吗?——认为具备什么资格的人不该受到歧视,这观点本身就带有歧视性,无论涉及到的是种族、肤色、年龄、性别、学历、身高、长相,还是别的……尤其是这种歧视一旦带有地域色彩,就逾见其荒唐与有害。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南北东西的差异都很大,发展又极不平衡,要搞地域歧视,随便都能找到理由。我近来发现,我身边的有些当地人,把挂在口边的“外地人”改叫了“外地佬”,透露出浓重的地域歧视,针对的不仅仅一个河南。
安土重迁的传统,曾使当地人普遍地排斥外地人。倘不是万不得已,谁愿背井离乡?所以,一听外地口音,就觉得有了鄙夷的资格。我父母因部队转业来到南方,和一群南下干部住在一起,生活水平甚至还优于当地人,也曾被当地人统称为“外路人”,显露出一点儿不屑。那是小农经济盲目的自狂,跟阿Q的“条凳”笑“长凳”相仿;在人、财、物各畅其流的今天,这似乎没有太大的市场了;不信?只要你操持粤地口音,总有人对你行注目礼。
城乡二元的体制,更是地域歧视的缘由。乡下人进城要办“暂住证”,却从没见过哪个城里人下乡办“暂住证”的;知青插队国家要发补助,农民进城政府却要收费;一个弱智或稍带残疾的城里小伙,就能娶个俊俏的农村姑娘;一个城市户口,可以卖出几万元……而且,城市越大,实惠越多,找工作要本地户口,公园也为本地人准备了低廉的月票、年票。所以,由小城市往大城市,一个被一个歧视着。在上海,无论来了哪里人,都说是“我家乡下来人了”。
其实,无论地域歧视针对的是外地人,还是乡下人,其症结都集中到贫富差距上。河南在讨论“怎样在发展中树立河南良好形象”,确属务实之题。但对发达地区的人来说,更要懂得一个道理:发达地区靠政策致富,其中就有落后地区的贡献;外来人口越多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越离不开外来人口。——消除地域歧视,疗治民族之痛,给外来人口以“国民待遇”,让外来人口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这才是一条互惠双赢之路。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