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根据国务院的正式批复,此前首次在全国公示的2977名2005年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人选中,有2969名当选,此名单的公布表明,8名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被取消当选资格。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这个属于所有劳动者的节日来临之际,新一届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名单的正式公布,无疑有着特殊的意义。它再次宣示了这样一个社会箴言:劳动是光荣而伟大的,劳动者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平凡英雄,是社会的中流砥柱。
在向新当选的2969名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祝贺与敬意的同时,笔者心中却仍有一丝疑惑,有关方面对8名在公示过程中落选的候选人只给出了一个笼统粗略的说法,而在诸多细节问题上语焉不详,对于在公示中积极履行了参与和监督职责的热心民众来说,对于更多将劳模评选看做是一项光荣神圣事业的普通劳动者而言,这种粗线条的操作方式是否稍嫌简单?它会不会让人们有“意犹未尽”之感?为何不能对落选者的身份和具体落选原因有一个更明晰清楚的交待?
按照此前公布的说法,被取消资格的8名候选人主要是企业负责人和作风霸道的村委会主任或村支书等。很显然,他们的落选原因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企业负责人的落选更多只是评选制度上的技术性原因,是本着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理应具有更广泛的基层(或一线)代表性的原则考虑。据此可以认为,这部分候选人的最终落选,并不代表政府和民众对其劳动业绩、精神品格的评价有所改变,像所有光荣当选的劳模一样,人们仍将给予他们同等的尊重与敬意。
反观另外一些落选的候选者,他们的落选原因可谓大相径庭,甚至可以说是性质上的天差地别。作风霸道的含义指向虽然笼统,但它足以说明落选者个人素养和工作方法上的明显缺陷,人们甚至有理由更进一步追问,在作风霸道的宽泛概念之后,是否还隐藏着什么鲜为人知的不文明不“劳模”的实质性事件?而另一些落选的候选人则是曾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这样的结果就更令人匪夷所思了。人们不禁要问,这些“硬伤”明显、或是根本不具备参评资格的人是如何“挤”入光荣的劳模候选队伍中的?如果仅是“选择性”失误,负责推荐、遴选、把关审核的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是否有失察之嫌?
很显然,在落选劳模的公示说明上笼统而论、语焉不详并非良策,它不仅简单片面地将不同性质的原因、问题归为一堆,还可能对公众产生误导或出现认识混淆。鉴于此,有关部门应当考虑在落选劳模的公示说明上更开放、更明晰、更到位一些,这既是对关心劳模评选的公众的负责态度,也是对劳模评选机制本身的尊重与维护。
□陈阳(北京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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