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柔区黄花城野长城段,一小女孩从破损城体处跌落,其母誓死扑救,女孩化险为夷,母亲则受“皮外伤”(5月2日《新京报》)。
母亲不顾自身安危、扑救女儿的行为的确值得称赞,但是如果撇开这一层而论及野长城的保护时,笔者对报道所称谓的“英雄母亲”
也确实怀有一点遗憾。2003年实施的《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攀爬野长城是违法行为,违者将被处以2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其实罚款只是手段,目的自然是为了保护这笔祖先留下的珍贵遗产。由于城墙年久失修也不得不为那些喜欢攀登“野长城”的游客安全着想。
遗憾的是,长城保护法虽然出台近两年,可游客们的步伐依然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朝前行进着。当地的农民朋友们也应了那句古语———“靠山吃山”,还有些人居然做起了“靠城吃城”的生意,在为自己创收的同时客观上也为攀登“野长城”的游客提供所谓的便利。在这里,野长城的保护似乎只是政府的职责,然而我们的民众是否应该担负一部分责任呢,至少不应该人为地去毁坏它。
如果说千百年来,日晒雨淋等自然因素侵蚀着长城的话,那么人为地组织攀登、拆卸野长城的行为无疑将加速野长城的破败,自然,这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践踏,也是对华夏文明缺乏应有的尊重。诚如著名古建筑专家罗哲文所说的“相比于自然界的吞噬,人类的破坏似乎来得更加赤裸和残忍”,此语绝非夸张。
据北京市文物普查统计,目前北京境内的长城有629公里,而其中有600公里属于“野长城”,也就是说,未经开发和修缮的长城占据绝大部分。由于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年久失修的野长城城墙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在政府人力财力还不足以保护野长城的当口儿,如果国民自己还不约束一下自己的“野长城”征服欲,那么若干年后,我们的子孙可能在陆地上都看不到完整的野长城,更甭说去太空看长城了。
□杨树(北京学生)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