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华东新闻》4月28日报道,安徽省财政厅、交通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2004年皖交财[40]号文件中,对公路交通的收费作了规定:1吨以下的农用车免征养路费。外行人也许认为是个很好的惠农政策,但是据当地人士反映,对农民来说实际是“望梅止渴”。因为现在路上跑的车载重基本都在1吨以上,大多是1.5吨,因此这个文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
“明显的倾向性”言外之意就是“优惠政策”只“优”不“惠”,光好看,不实惠,像水中花、镜中月。一些地方或部门制定政策时之所以出现这样“高超艺术”,大家都能明白个一二三来。一是用政策来应对政策,既是为了过关,应付上面的要求,也是为了本身虚假政绩的需要。就事论事,上面三令五申要求“惠农、利农”,他们自然要摆出个“姿态”来,弄出一些“政绩”来,既有个好交待也可以脸上贴金。二是对一些地方或部门来说,“惠农利农”就可能直接或间接损害了自己的利益,缩小了自己利益空间,在保全自己利益和落实上级指示二者之间,他们必然会找出一个“万全之策”,因此,人们讥笑的“望梅止渴的政策”油然而生。
从“望梅止渴的政策”,笔者联想到我们一些地方或部门领导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用足用好用活政策。这句话本身没有错,但是有些人却把“用歪”了。例如人民日报《华东新闻》4月28日报道,界首市从2003年起,每个村民要交4元的治安费,但村里从来就没有保安巡逻过。而有关人士却说,这钱是界首市政法委要求收的,是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群防群治力度,从社会上招聘人员成立保安队伍,需要一定的经费,省里有文件说可以从“一事一议”里收取。姑且不论省里有无这方面文件,但是有些人拿“一事一议” 诸如此类的政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借工作之名“揩油”却是大量存在的事实。还是拿界首市为例,该市城东乡徐寨村民告诉记者,去年乡里把农民的粮补款给截留了,每亩8元。乡里截留这笔钱既没有给村民打招呼,也没有告诉村民为什么。后来才听说这笔钱是被挪用去修路了。这也是借“一事一议”政策和“为民办实事”之名。
笔者认为,再好的政策一旦被不怀好意的人所利用,其祸更烈,不亚于古人所说的“苛政猛于虎”,为什么呢?那是因为他们“用足、用好、用活了政策”,可以借“政策”之名为所欲为,甚至是胡作非为,上述披露的新闻事件确实值得我们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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