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长涧新村×××超市经理夫妻二人被感染艾滋病,常去购物和打电话、打台球的人,如有身体不适,尽早到医院就诊……”。一早出现的几张“艾滋通知”,立即使原本生意兴隆的青岛某超市,陷入了空无一人的经营困境。警方初步调查分析,店主吴先生遭此暗算,与其竞争对手有涉(7月27日《半岛都市报》)。
生意场上的一句老话说:同行如冤家。但冤家归冤家,绝大多数的同行间,还是信奉循规守法的公平竞争。青岛冒出的这种以散发“艾滋通知”来打压对手的卑鄙勾当,则显然已经大大闯越了法律允许的竞争底线,其害之大,不容忽视。
张贴凭空炮制的“艾滋通知”,首先严重侵害了被诬同行的名誉和经营。青岛这家超市从“开办3年来生意明显好于别家”,到“偌大的超市里没有一个人”,可见这种恶言造谣对公平竞争的巨大杀伤力。而相比之下,“夫妻二人同染艾滋病”的中伤,可能远比失去一些商业利益更加使人难以承受。一纸“艾滋通知”的谣言,造成无辜者的双重打击,发泄私愤者其心何毒!
不可忽视的是,凭空杜撰的“艾滋通知”,势必还会对周边市民的平和生活制造“心理慌张”。尽管对于真正的艾滋病患者,人们也不必过分恐慌,但这种指名道姓的“染艾告示”,则无异于故意弹拨市民的紧张情绪,使一些人的正常生活萌生慌乱。如果这样的“愤而诬告”,成为了一种发泄怨恨的“样本”,我倒真要担心起以后会不会有人在竞争受阻时,暗中发布更加恐怖的“紧急通知”来扰乱公序!
张贴“艾滋通知”陷害他人,或许是出于经营竞争“你死我活”的臆想。但我却不这么认为。“艾滋慌乱”的结果,恐怕不只影响到一店一家,而很可能波及四周,变成“鱼死网破”,谁都没有好处。如此损人而不利己,昏了头的“泄愤”者,大概未必去想过的。
可以相信,“艾滋通知”只是恶意竞争的一个极端案例。但正因其手段出格、恶名张扬,相关部门必当一查到底,清释真相,绝不使之成为一种“私愤样本”而遗害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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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