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众日报》等媒体12日报道:昨日下午,山东省“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颁奖典礼在济南举行。据悉,这样的评选活动在该省历史上尚属首次,当选的“十佳”是从全省8万余名民警中严格推选出来的。
笔者仔细看了看这份“十佳”名单,其中有三位是公安局局长、副局长;三位是派出所、收容教育所所长;三位是刑警大队、巡警大队等队长,也就是有九位都是有带“长”头衔的警察,而只有一位头上无“长”的头衔,是一位派出所社区民警。
毋庸置疑,当选的“十佳”都是经过经过层层的选拔、推荐和严格的考核公示的,可以说个个都是好样的,都在自己的岗位上作出了不俗业绩,但“十佳”中九个都是“长”,不带“长”的反像成了“陪衬”,显得“与众不同”,这样的比例是否太不协调?
当然,无论是局长、所长还是队长,都是人民警察,都有资格参评,而领导中确实有不少让人民满意、深受群众爱戴的警察,如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原局长任长霞等等,其都堪称新时代人民警察中的楷模。与此同时,也许有关部门会觉得当选的“十佳”中带“长”的多,正说明其日常工作表现突出,因此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了。
可不管怎么说,带“长”的比例如此之高,仍让人觉得有些不正常。该省共有8万余名民警,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普通警察,并不带“长”,而这些普通警察中间也有大量爱岗敬业、勤勤恳恳者,其中的优秀代表同样应该受到褒奖,而最后却只有一位能够当选,相信不仅这些普通警察会不服气,人民群众同样有些不信服。的确,很多领导是从普通警察干起,因业绩出色而受到提拔的,但这并不能成为带“长”者站压倒多数的理由。道理显而易见,领导的岗位毕竟有限,肯定有不少普通警察同样表现突出而不能当上领导。再说了,每个人的能力特点不一样,有的人管理才能稍逊一筹,未必适合领导职位,但其在基层、在最前线干得有声有色,同样堪称优秀警察。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恐怕还是和一些人的习惯思维有关,即有了成绩功劳主要就是领导的。如一个地方的治安工作搞得好,居功至伟是公安局长;一个街办或社区治安工作卓有成效,当记头功的肯定是派出所所长等等。这样说来,只要是有成绩,领导就是管理有方,功劳肯定是大大的。因此在推选过程中,领导所占的比例就会相对较大,而在考核公示期间,领导因“知名度”高也很可能占有一定优势,一些普通警察则可能会因“默默无闻”而落选,最后出现的局面自然是带“长”的济济一堂。
其实在各类评选中都似乎有这样的现象,如早有人质疑每年的全国劳模评选中,“官”太多,各种头衔看得人眼花缭乱,而普通劳动者反成了点缀。
评“十佳警察”也好,推“全国劳模”也罢,焦点都应多对准奋战在最基层、最前线者,或许他们确实“默默无闻”,但其做出的业绩却是不容忽视的。否则“十佳”评选很可能会选出“十佳领导”,因此建议再有这样的评选,应明确限定其中带“长”者的比例,或许这样,评选结果才会更加公平合理、让人信服。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十佳”,共找到
2,196,314
个相关网页.
(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