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发生在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长安小学的洪灾,已造成至少 92人死亡,其中有88名学生,失踪人数尚无法统计,死亡人数还可能增加。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在洪灾现场指挥救援和抢险时,看到这么多孩子的生命被洪水吞噬,痛心地表示,作为省长,他有不可推卸的任务,请求中央给予处分(东方网6月13日)。
对于这件事,我听到一种说法:一省之长要管的事应该都是大事,如果一所村级小学的事情也要由省长来管,显然是不合情理的,所以没有必要请求处分。听过之后,感觉此言差矣。
首先,出了这么大的事,死了这么多人,地方行政首长应该感到愧疚,请求上级给予处分,实际上也是以此向百姓“赔情”。
作为人民公仆,有此举动,完全应该。
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正因为省长难以直接管到一所村级小学的事,那么就该由县长、教育局长、镇长、校长来管。省长请求中央给予他处分,县长、局长、镇长、校长们应该做何举动呢?我看就不是请求处分的事了,明智一点的,应该引咎辞职。
是的,这的确是一场难以预料的自然灾害,因此抢救工作未能及时展开。但是,作为当地大大小小的头头们,平时相关工作的失误,使这场灾难的损失难以减少到最低程度,却是不可饶恕的。如果说,省长对这次灾难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县长、局长、镇长、校长就有不可饶恕的罪责。
难道不是吗?沙兰镇中心小学校长在透露洪水事件中的一些细节时,不经意地说出了长安小学的校舍是2003年的危改房,改建时没有考虑到会有洪水,地基就没加高。(东方网6月14日)难道一句“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这样的事在我们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托辞就可以赖掉她和相关人的责任吗?
一方面,工作没有预见性,有工作能力的问题,更有事业心、责任心的问题。如果不这样看问题,那么,一切重大事故都可以用“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这样的事在我们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托辞,就赖掉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岂有此理!
另一方面,出现如此野蛮的洪魔,是天灾,但人祸也在其中,这连幸存的小学生都观察到了,他在日记里写到:“那天下午,雨下得很大,可能是由于人们乱砍滥伐的原因,树太少挡不住风沙,也没有挡住洪水……”一个地方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当地的头头们难辞其咎!
这次洪灾再一次提醒我们:对官僚主义要狠狠地打。今后无论发生什么灾难、事故,都该追查官僚主义问题,直接责任者,该法办的坚决法办,该撤职的坚决撤职,而且对这样的人,应该规定“终身不许做官”。间接责任者,根据相关法纪,给予相应的处分,该降职的降职,该记过的记过,并且应该通过传媒,向当地群众作出深刻检讨,请求人民的宽恕。
但愿能以沙兰镇这起事件作为分水岭,让事后诸葛亮们平安无事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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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