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人性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进步的,而文明社会的人性不只是针对人的,还针对动物。前两天的一条新闻似乎印证了这个说法。据《华西都市报》6月6日报道,重庆有一群素不相识的人成立了“流浪小动物救助基地”,专门收留流浪街头的小猫小狗。记者在基地看到,小猫小狗都有伤病:瘸腿猫、癞皮狗……义工们给它们打针、喂药,煮饭、收拾粪便。小动物们康复后,义工还要为它们找一位有爱心的新主人,并对领养人进行考核,还对被收养动物的生活作回访。
记得以前曾有人写文章论证为什么要保障动物福利——如果一个社会对动物都充满爱心,那就没有理由不对自己的同胞抱有爱心;一个保护动物福利的社会,肯定不会对人的福利无动于衷的。孟子不都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嘛!
对这一点,我以前是相信的,直到我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江西赣州市崇义县以流浪者有碍市容为由,将7名流浪者抛弃到邻县荒郊野外,导致5人失踪。这似乎并不是偶发事件,因为崇义县民政局的负责人说,“附近各县都是这样送来送去的”。还有,前不久冻死在路边的湖南流浪青年张衡生,是否也是这种“送来送去”的结果呢?
动物福利的进步必然会带来人性的进步吗?社会的进步必然会带来人性的进步吗?或者,人性从来就没有进步过。想到那些在城市里流浪的狗,它们是幸运的,因为有动物保护志愿者爱护它们的狗权;想到那些在城市里流浪的人,他们是不幸的,因为那些靠纳税人养活的政府官员把他们抛弃在荒郊野外,也没有人权保障机构来保护他们的人权。
如果真的有下辈子,我宁愿做一只流浪的狗,而非一个流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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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