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一场冰雹袭击了北京,北京市气象台首发冰雹橙色预警信号。由于准确预报冰雹比较难,预警信号晚发了50分钟。(6月日《新京报》)对这场罕见的恶劣天气,媒体报道大多用了“偷袭”、“突如其来”等字样,说明事先无人知晓,但同时又都称市气象台发出了“预警信号”。既然是“预警”,就当在事前发出,否则还能达到“预警”功效吗?此次“冰雹橙色预警”的发出,显然滞后了。
“预警”滞后本是件尴尬事,但我们似乎没有看到有谁为此尴尬,倒是听到多种辩解声:一是“发生速度比预想的快”,还来不及预测;二是“冰雹具有局地性”,给提前预测带来一定困难;三是“气象部门能搜集到的灾害信息很有限”,也就不能对灾害性天气进行准确预测。这样看来,这次预警滞后很正常,自然谁都没有必要为此尴尬了。
如此忙于解释,很像是一种辩解,似乎是要推脱什么似的。对这样的“尴尬事”有关部门首先应有承认事实的雅量,然后才有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连正视问题的勇气都没有,还谈何解决难题?如果这次还是觉得无所谓,类似的“尴尬事”就可能还会出现。
对冰雹的形成原因,专家说得头头是道。既然能够弄清楚冰雹是怎么出现的,就应该能够测知其形成过程、地区和时间,哪怕是大致的,是局部的。无论如何,对这样的“尴尬事”,相关的“把关人”是难脱干系的。在人力还难敌自然时,虽然有关人员不用负直接责任,但至少也要表示愧疚,并及时制定相关措施,表明愿意花更多工夫去努力的诚意,而不该表现出“事不关己,关乎天意”似的那种满不在乎。
□孙正龙(江苏媒体从业者)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冰雹”,共找到
209,980
个相关网页.
(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