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小学的老师生孩子还要跟学校请示,然后按结婚时间先后或者进学校的年限排队,这样的事情您知道吗?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这种情况不仅在北京的小学中存在,一些中学尤其是初三、高三这些所谓的关键年级,更是不能出现老师怀孕请假,学生临时换代课老师的事情。(05月30日竞报)
笔者亦是老师,深知一些女同事们的辛苦。而这种老师排队生孩子的现象也不是北京的特产,几乎在一些大中型城市中小学里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这种现象。而这种现象发生在一些所谓的名校或者重点年级段里的女教师身上犹为多数。而理由却是很简单:为了学生的学习不产生断裂,所以女教师不能随意怀孕。
然而怀孕是人为可以决定的吗?笔者周围有的女老师本来和学校商量好今年怀孕的,可不巧的是,没有怀上,结果一等就又是几年,从二十几一直拖到三十几,成为了高龄高危的产妇。因此,在笔者看来,我们的学校、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不能用“教育权”侵占“生育权”。
而这个简单的道理即便从法理角度而言也是成立的。法律赋予了公民的生育权,阻止除配偶之外的自然人、法人、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干扰、破坏公民生育权的违法行为。换句话说,任何人、任何国家机关和任何社会组织都不能侵犯一个人的法定生育权。
然而遗憾的是,我们的一些学校,一些家长,甚至是一些女教师本身,对这种现象的存在报着一颗理所当然的心,认为学校的这种管理模式即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岂不知这种全权包办式的管理模式在最大程度上侵犯到了一个合法公民的起码权益。
据了解,怀孕排队已经成为教师行业的潜规则。甚至有人认为“怀孕前先安排、列个顺序是职业性质造成的。”这在笔者看来甚是好笑,如果以教师的这种工作性质而言,那岂不是什么事也不能做了吗?不要说怀孕了,即便是生病住院也不能,因为那同样也会违反这个潜规则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教师的压力前所未有的超负荷的增加,如果还在这种合法权益上打老师的注意,笔者难以想象老师还有什么权益可言,还怎么做到一个合格的教书育人的“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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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