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新京报》刊载了题为《外来人口有权利才更有责任感》的社论。笔者基本赞同社论所持观点,但还想就权利的“外延”做一些补充。有权利才更有责任感与归属感,这是公民社会的常识,也可以俗称为“硬性权利”领域。实际上,除此之外,市民权利的配享还大有文章可做。
一个自然人,不论是以市民还是公民的身份存在,都摆脱不了对特定生存路径的依赖,在城市与外来人口个体之间,行使管理职能的政府与外来人口个体之间,起融合作用的不仅仅是硬性权利的对话与共享。我们完全可以将一个人在一座城市中的生存流向,看做是一部“生存美学”史,在这部生存美学史中,“权利美学”固然是基础构建,但“文化美学”、“休闲美学”乃至“市俗美学”也不可或缺。
笔者最近刚换了租住处,现在是六个人共享一套复式房。临时家庭“成分”可谓五花八门,老者与少者相差近旬数,高矮胖瘦,秉性各异。因为籍贯北至辽宁、南延湖湘,其中还“穿插”有一位少数民族同胞,所以在日常生活习性、饮食习惯等诸多方面似乎都欠缺“和谐”基础。可实际上,大家相处得非常融洽,犹如一个驿站式大家庭。原因何在呢?一句话,在“生存美学”的实践过程中,不可能没有分歧和标本差异,但它完全可以求同存异的方式化解之。比如,经过交流大家发现,原来一屋子老老少少,几乎都是音乐迷、足球迷、美食迷。于是,在不算太多的闲暇时光中,平添了许多的共语之趣。
其实,社会的“生存美学”探寻之路与临时家庭的生活美学乐趣,得来之道不无相似之处,只不过一个宏观一个微观而已。我们看到,在其中产生融合、促进作用的,是生活和精神层面的东西,它们与每一个“生存美学”的追寻者心理距离最近。
即便从城市和政府角度看,真正更具亲和力的激活外来人群“生存美学”观乃至城市认同感的,仍有赖于“文化美学”、“休闲美学”等柔性权利领域的完善。政府在这方面大有空间可拓。快乐的心灵归属感,是否比权利和责任的“依赖”性归属,更人性化也更让人沉醉?
□陈阳(北京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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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