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个人在一个城市享有住房,且这个住房的建设符合政府的规划,住房的结构和面积等质量元素符合政府的标准,这个人就应被登记为这个城市的居民,并享有和其他居民一样的权利。
最近,因为留京指标问题,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又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户籍制度在许多中小城市已经不是大问题,但在北京、上海以及某些省会城市,户籍制度仍然为人们所诟病。这些城市的户籍制度也的确成为“最后的堡垒”,需要攻克了。
户籍制度改革不可能是简单地“放开城门”。因为过去的政策约束,我国有了城乡生活差距。现在农民基本上可以自由地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但却不能享有城市原登记居民的种种合法权利。这种状况是不公正的,但要消除这种状况会需要较长的过程。例如,假定北京市准予登记每一个愿意登记为北京市民的人,并向其中符合规定的人群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也给他们提供廉租房,北京市人口增加数倍恐怕也不能满足登记需求。这样的改革不具有可操作性。
户籍制度改革是要建立一种操作比较简单、不含有身份歧视、便于对人口进行规模控制的人口登记制度。新制度的核心应该是居住地人口登记制度,即一个人登记为哪个城市和地区的人,主要标准要看他的常住地在哪里。更具体地说,只要一个人在一个城市享有住房,且这个住房的建设符合政府的规划,住房的结构和面积等质量元素符合政府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住房”),这个人就应被登记为这个城市的居民,并享有和其他居民一样的权利。标准住房可以分类,特别要有最低标准住房的规定。实行一套标准住房登记一户居民的制度。
假若北京市实行这个制度,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首先,实行这个制度会不会造成北京市在籍人口的急剧膨胀?当然不会。因为标准住房的供应是有限的,是受政府规划所控制的。在政府不予认定的简易居住场所或工作居住场所的人,不会被登记为北京市居民。其次,实行这个制度会不会增加北京市的基础设施负担?也不会。因为即使你不实行这个制度,也不会对人口规模有大的影响;该进来的人口也已经进来了,他们已经在享用北京市的基础设施,只不过他们比之老北京居民有更多的生活难题。
还有,实行这个制度会不会造成北京市住房价格与其他地区住房价格差距进一步扩大?一定会。标准住房供应是有限的,而需求则会是急剧扩大,房屋的价格也会大幅升高,直至升高到反映北京市户口的“价值”为止。但这没有什么可怕的。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住房价格高一些有利于促进一些产业向别的省市转移,对全国经济发展有好处。关键是城市政府要通过建设用地拍卖将房价上涨的利益拿到政府手里,建立帮助当地失地农民和贫穷市民的基金。
再就是,实行这个制度会不会增加北京市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负担?不会明显增加。买得起或租得起住房的人一般会是有相当支付能力的人,不大可能会为廉租房和最低生活保障金而来到北京市。在廉租房供应制度和最低收入保障制度上可以做更精细的设计,以保障居民的权利与责任大体对等。
实行这个制度会不会发生有人“骗取”北京户籍登记的事情?这方面会出现一些问题,但问题不会太大。只要一个人或一户人丧失标准住房,其市民登记资格立即被注销,这是减少欺诈的一个好办法。还可以规定居民登记对标准住房最低租用期限的要求,以防止有人为在北京市考大学而临时租用住房获得市民登记。
最大的问题是大城市中没有能力买房的农民兼业者能不能一举转变成为市民?这个问题最终要解决,但单单靠城市政府是不可能解决的。如果土地制度再做深入改革,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换城市住房”,在大城市的郊区和一些中小城市的市区买得起住房,农民进城的问题就会有了解决的好途径。目前,大城市政府暂时可以把农民兼业者看作“工作场所居住”的人,并尽量解决他们的困难。
有了配套改革,农民异地远距离兼业的情形将会消失。
( 责任编辑:柳剑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