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共事务这一概念的彰显,公共决策正在日益走出密室,成为利益相关各方真正可以发力博弈的客体。近日我们所密切关注的三件事情,都在为这一命题提供素材:一是圆明园防渗工程之争终于迎来结果,环保总局近日正式公布了这一工程的环评报告;二是深圳碧海云天小区业主们针对滨海医院选址的维权斗争呈现良性姿态,深圳市政府一早就能主动决定就此问题召开听证会,令各方的利益表达有了理性平台;三是广州洛溪大桥在7月1日零时终止了长达17年的收费,市政府原定的行政性收费主张最终服从于主流民意。
之所以说这三件事情具有相当一致的指向性,是因为其间所涉及的种种问题之争,具态不一,但事态前一环节的重点,都涉及主事部门是否是以“精英意识”代替民众思考,针对公共事务进行“善意而独断”的决策;事态后一环节的关键,则无一不是需要公开问题、透明讨论,或者作正规的环境测评,或者进行法定的听证会,或者依照合同与法规来决定取舍。这其中的因果循进,意味着同一个公共决策的是非准则——技术正确固然重要,但程序正确更为要紧,进而论之甚至可以这样说,倘若程序正确不被顾全,则技术正确也根本无法被保证。
圆明园防渗工程的争论,无疑最能够直白地表明这一逻辑。圆明园管理处一再将问题的焦点试图引向铺膜是否有毒有害,亦即他们的决策技术问题,同时也努力运作邀请专家来论证其技术正确。但这种努力不被认可,即便正确也难以扭转舆论,因为在铺膜是否有毒有害之上,管理处存在一个没有依法进行环境测评便擅自开工建设的致命伤——倘若仅仅因为决策技术无过错而可以被原谅,那何以确保将来不会出现技术失误导致遗害久远的损失与悔恨?环保总局日前公布的《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得出铺膜方案大有缺陷的结论,不过更将该工程的程序违法之错居先,可以说是保持了清醒的认知。
深圳滨海医院建设项目,则可视为另一个方向的经典案例。虽然听证会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但这种结果其实是意料之中与情理之内的事情。而问题的闪光点就在于,深圳市政府明明知道,这样一个项目的听证,必然会有业主一方的激烈反对意见,但没有想方设法巧言豪行地掩耳盗铃、自说自话,而是抱着“事前民主的过程越充分,集中的过程便越顺利(深圳市宣传部副部长宣柱锡语)”的认识来依法举行听证,并且既通过网上文本下载,还通过纸质文本发放的方式将项目的相关信息广而告之,令听证代表可以有充分的准备,因而即便是反对听证方案的代表也坦言政府进步了。
公共决策的程序正确至关重要,其实是制度设计的题中之义。程序正确之中的依法公开、测评、听证、审议、选举等等步骤,既是要提防决策部门滥用决策职权牟取私利,也是要谨防决策部门以整体利益践踏局部利益。“良好动机”既不足依赖,“英明决策”也不可为恃,这已经是政治学上的常识,而落到实处,更应该成为城市治理的游戏规则。所以,时下广州洛溪大桥实施交通管制措施而再次引发争论,具体的措施内容之辩尚在其次,倒是这管制方案的论证、出台程序是否合理、是否充分,更应该引起最敏感的关注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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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