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现代快报》报道,南京市“限制农民运瓜进城”的交通新政面世后,就遭到了舆论质疑。公安交管部门解释说,出台如此规定是“为维护交通秩序”、“减少噪音污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等。
为了一组抽象的秩序———市容、交通、噪音,以及管理方便,而做出牺牲那么多人直接利益的决策,这让笔者不由想起了两个递进的政治原则:政府永远没有自己独立的利益,“抽象秩序”永远不能成为决策的终结依据。
政府永远没有自己的独立利益,这很好理解———政府所有的合法性均来自人民的授予,政府所有的作为也只能为了公共利益。用这个政治原则看南京市的这一决策就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政府不能为了自身的“管理方便”,就把“麻烦”的代价让百姓承担。
再者,“抽象秩序”永远不能成为决策的终结依据———这是对“政府永远没有自己的独立利益”的递进:公共利益必须是实实在在、可以直接让老百姓触摸到的,而不能是任何抽象、间接的秩序。我们用这个原则来分析“限制农民运瓜进城”的规定就可以看出,这个决策的依据仅仅是交通畅通、噪音污染、市容环境等“抽象秩序”,损害的却是瓜农和市民的直接利益!
即使交通畅通、噪音污染、市容环境这些“抽象秩序”可以换算为一种可以感知的直接利益,这种换算也应该由百姓自己换算。这是因为老百姓在各种利益的比较中有自己的权衡:为了吃到新鲜和便宜的瓜,他们可能会暂时忍受交通堵塞;为了一种利他的道德感,他们可能会体贴瓜农的疾苦而欢迎瓜农进城———只有这种直接的民意,才能作为决策的终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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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