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6个多月的甘肃平凉市公路收费员张丽,被当地警察殴打,肚子上被踹五脚,致其当场晕厥。这样的新闻引起了公众的愤慨。
也许,野蛮无理的打人者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但此时此刻,令我最最惦念的即是她肚中那个仅仅6个月大的小生命。职业的敏感使我对他(她)今后的命运很是担忧,这场始料未及的灾难对于这个脆弱的小生命而言,也许将是致命性的,甚至会伴随他(她)一生。
在我看来,首先,婴儿能否顺利出生就是个很严峻的问题。我的经验告诉我,孕妇遭遇如此大的撞击,婴儿很可能会早产。而早产婴儿由于发育不够完全,很可能出现呼吸困难、呻吟、吐沫等现象,并伴有不同程度的贫血、部分器官不健全的症状,需要特别的监护,否则成活率很低。
其次,即使婴儿有幸逃过一劫,在他(她)成长发育的过程中,也很可能比同龄人迟缓许多,呈现瘦弱、矮小、智力水平偏低等相关症状。更何况,这名婴儿并非简单的早产儿,他(她)在母体子宫中已经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发生以上情形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强。
我记得,去年7月份的时候,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就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将一辆吉普车撞翻,当时怀孕7个多月的臧女士正坐在被撞翻的吉普车中。她胎盘早剥,实行剖腹产后女婴体重仅2.13千克。而女婴七个多月时,仍旧只能翻一半身,手都抽不出来,坐也坐不住(正常情况下,婴儿在3个月大时就能够自主翻身)。这也说明,遭受重创的张丽女士的宝宝情况不容乐观。
我也是一个妈妈,我难以想象如果我的孩子因为人为酿成的事故,而从小就无法像同龄人一样健康活泼地成长,我将会多么痛不欲生。
我不知道,当孩子长大懂事后问我,为什么自己同别的孩子不一样时,我将如何告诉他事情的真相。于是我期望,在有关部门严厉惩处打人警察的同时,人们能够把更多的目光投向这个还未出生的小生命,为他(她)真诚地祈祷祝福,保佑他(她)一生平安。我也希望,医院的大夫们能够采取一切措施,争取把他(她)的损伤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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