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秋季入学开始,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治理学校乱收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什么是“一费制”?教育部的解释是指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
义务教育收费实行“一费制”后,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家长的欢迎,但在有的地方,执行“一费制”却走了样,“一费”变成了“多费”,“一费制”变成了“一费秀”。从重庆市巴南区和武汉市新洲区“一费制”之外收的各种费用上看,不少项目都是义务教育必须有的内容,比如说考试,考试是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哪有在收了杂费之后再收考试费的道理。再比如课外活动费,也让人产生不少疑问,适当地开展课外活动,难道不是义务教育的应有之义吗?更何况,每学期110元甚至更多的课外教育活动费对于西部普通的乡镇学生家长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服务性收费是学生自愿交的费用,但在不少地区和学校,自愿成了另一种软性的强制。家长为了怕孩子在学校受委屈,一般不得不选择交上这本不情愿交的费用。“一费制”在现实生活当中名存实亡。
“一费制”是政府向百姓做出的郑重承诺,承诺之后就应不折不扣地落实。希望有关地方政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莫让“一费制”变成“一费秀”。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31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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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