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少年,你让人心痛!
14岁,花一样的季节,应当坐在教室里学习上课,但小沛由于偷窃而声名狼藉,被关在一个不足4平米的铁笼里。这一关,就是4个月。这个剥夺他自由的人,是最疼爱他的爷爷!来自CCTV《社会记录》的这则报道使人震惊。
人之初,性本善。由于种种原因,小沛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变为一个人人喊打的惯偷,其爷爷为了挽救这个孙子,不得以将其关在铁笼中。这种极端的做法会给孩子心灵造成什么创伤?带来什么样的阴影?惯偷成性究竟谁之过?
首先,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和义务,他们的失职是造成孩子不幸的重要原因。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是社会的隐患之一。 父母的错误导向,又是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隐形炸弹!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些父母不务正业,酗酒、赌博、行为不检点乃至违法犯罪,在如此环境的长期熏陶下,其错误言行潜移默化,日久天长,孩子幼小纯净的心灵势必就会被污染。加上冷漠的家庭环境,父母关爱的缺乏,亲情的淡漠,也是引发孩子犯罪的导火索。在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中,大部分是来自于有问题的家庭。他们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疾患,对社会、对家庭、对学校抱有不满甚至仇恨的态度,游离与学校和社会之间,稍有不慎,就会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这个叫小沛的孩子最初的偷盗只是一个鸡蛋,而且缘于肚子饿。起因是其父母外出打牌,无人过问他的饮食。在其偷盗成性后,父母更是不管不问,放任自流,甚至将其逐出家门。对于孩子,在他人生最需要父母正确的爱护和引导时,他的父母却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二十条明文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事实上,小沛的父母做得怎样呢?当唯一疼爱自己的爷爷被姑姑接走,小沛的生活就又回到了无人过问的境地,他的父母不仅没有给这个重返家园的孩子更多的呵护,反而是在数日后把他赶出了家门! 正是他们的无情,使小沛在错误的泥沼里陷得更深,不能自拔。
其次,社会、学校的漠视,法律执行的欠缺,也是造成小沛颠簸命运的又一重要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以及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辍学的,在城市由市或者市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使其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如果真的可以像法律所说,那么,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小沛何以徘徊在校门外,多次流浪在街头?作为社会的相关部门,又做了些什么?面对着适龄儿童的流浪,面对着父母监管的失范,有关部门又做了哪些工作?如果真的措施得力,及时对其父母批评教育或者妥善安置,那么这个孩子的命运可能是另外一种景象。
再次,一次为贼,终生为贼的思想还在禁锢着人的思想。由于偷盗成性,而且连自己家里的东西都不放过,以至邻居只要是丢了东西,首先怀疑的就是他。即使很多时候这个孩子是无辜的,但仅仅是因为他“恶名”在外,第一个被怀疑对象就自然地落在他的头上,甚至可以在这种无端的猜疑中对他施加暴行。对于周围邻居的过激粗暴行为,人们却认为是很正常,很自然的现象。而很少有人考虑到他也是一个人,一个有着自己独立尊严和人格的人。
笔者看到,由于社会的关注,这个孩子重又返回了学校,生活中重又见蓝天和阳光。但是,对于心灵本是纯洁无邪的孩子,他的堕落,家庭、社会、学校还有他生活的那个社区,如果早一天多给他一点关心和帮助,那么孩子也就不会走到那一步。如果周围的人不用世俗的眼光看待他,不以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去猜忌他,而是用真诚和爱心去帮助,去教育,孩子也许早就回头。
但愿这样的“故事”不要再发生!
(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