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前,面对城市中的层层废墟,集中营里的累累白骨,战争亲历者们无人相信这一切会被人遗忘。人们关注的,更多是家园的重建,经济的恢复。对于德国、日本的战争罪犯,不少人认为,正当的复仇比软弱的法律更可取,与其在法庭上口舌相争,不如直接枪毙了事,睿智如英国首相丘吉尔,也是这种观点的赞同者。
幸好,早在战争结束前,一名叫弗朗西斯·比德尔的美国人已意识到一场审判的历史意义,要远远大于一次报复性的屠杀。他在给罗斯福总统的一封信里说:“公正、有效地解决问题的方式在于使用法律手段。在审判之后,宣告这些罪犯有罪,才能进一步最大限度地赢得我们这个时代的公众的支持,并且赢得历史的尊重。除此之外,使用这种法律手段,还将使全人类在未来的岁月里,能获取研究纳粹罪行与犯罪程度的真实记录。”比德尔的理念最终被同盟国接受。战争刚刚结束,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随即成立,未经审判的枪决被及时制止。比德尔本人也担任了纽伦堡法庭的法官。经过来自各国的数百名法官、检察官的不懈努力,21名德国战犯、28名日本战犯均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其中,亦有不少中国人的身影。如法官梅汝璈,检察官倪征燠、向哲浚,他们或是研习条文、秉公执法,或是苦心奔波、搜集罪证,用自己的良知与学识捍卫了民族尊严,在国际法庭上传达了中国人的声音与意愿。正如著名教育家顾毓琇当年对梅汝璈的一句赠言所述:“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人民和千百万死难同胞,到侵略国的首都来惩罚元凶祸首。天下之壮烈事,以此为最。”60年过去了,曾经刻骨铭心的事物,果真被人有意或无意地遗忘。在当年的战败国,已有人在教科书上将“侵略”改为“进出”,将“奴役”写作“解放”;即使在战胜国美国,民意测验也表明,有百分之二十的美国人正怀疑纳粹种族灭绝的真实性。
然而,打开纽伦堡审判与东京审判的上百份案卷,翻阅关于毒气室与焚化炉生产力提高的夸张报告,浏览灭绝令上的签名,审视被告们的供词时,有谁还会怀疑大屠杀的真实性?即便凶残如当年屠杀的决策者与执行者,在铁证面前最多只是推卸责任,断不敢否认大屠杀的存在。也正因为纽伦堡审判,战后没有一个公然以纳粹分子自居的人在德国获得过重要官职。
历史渐行渐远。当年的审判,也曾遭遇“胜利者的司法”之质疑,然而,如果没有60年前那些法律人的远见卓识,战争的逻辑依然会沦为以暴易暴的反复,侵略者的罪行也将化作争辩双方 的各执一词;如果没有他们的先驱尝试,也不会有日后的联合国特别刑事法庭,更不会有针对大规模反人道罪行的国际刑事法院之诞生。在纪念战争胜利之际,我们同样应记住当年那些身披法袍者,正是他们的努力,至今仍震慑着谎言,并提醒我们———永不遗忘。
( 责任编辑:柳剑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