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五香,那位生前满含怨恨、受尽折磨、被关押9个月的苦难母亲,为了给儿子佘祥林申冤,早在9年前就已去世。佘祥林案无论是否冤案,她进行申诉的权利也照样存在;现在佘祥林案既已证明是冤案,那么因为对这起冤案的申诉行为而发生的案件,当然就是一起连环冤案。
为什么对杨五香案至今不平反?这起连环冤案到底详情如何?笔者只是看到了媒体的零星报道:“母亲杨五香因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和上访,于1995年5月6日被抓入狱,在京山县公安局看守所关了9个半月,后来交了3000元才把人领出来,但已经气若游丝。三个多月后,杨五香含恨而去,时年54岁。”(3月31日《新京报》)“佘祥林的母亲杨五香曾因提供张在玉仍在人世的证明被控‘包庇罪’,受到羁押。
回家不久后即亡故。”(4月14日《新京报》)这些报道没有说明以下问题:这起案件最终是由什么主体进行处理的,是由公安机关决定还是由法院判决的;以什么依据对她进行关押,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劳动教养条例,还是刑法或者是连形式上的依据都没有出具;对她进行的是什么性质的处罚,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是根据什么程序进行处理的,是行政程序还是刑事诉讼程序;是根据什么事实处理的,处理时提供了哪些证据;由哪些因素导致对她的处理,即在处理中是否受到过公安司法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的干涉;在关押过程中是否遭受了非法、不人道的待遇。
佘祥林案已经进行了重审平反,杨五香案呢?逝者长已矣,生者却不能对此不了了之,京山县有关部门有义务回答这些疑问,媒体也有责任进行追问。笔者期待这些问题的答案早日公布。
( 责任编辑:柳剑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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