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海建
无处不在、质量粗劣、暴利惊人……微信圈中面膜的汹涌席卷势头让人们大吃一惊。人们已经注意到,“疯狂的面膜”正是当下国内微商发展状态的一个缩影。面对时下火热的微商,如何实现微商规范有序而非野蛮生长,避免朋友圈成为三无产品、传销的“法外之地”,已成为摆在社会和有关部门面前的重要考题。(4月18日《新快报》)
事实胜于雄辩。调查显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微商,80%都是卖面膜的;而打开朋友圈,80%的人都曾遭遇刷屏的“面膜党”。至于“日销十万盒”、“月入5万”的神迹,有专业软件可以“私人订制”;而“洋牌子”、“高档货”的形象,不过是拉人头做下线的幌子……很多人私下会感叹,“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卖面膜去了”。
尽管“互联网+”这个概念泛在而滥用,但谁都知道,理论上的“微商”,不应该是眼下千人一面又千姿百态卖面膜的样子。早在2007年,卫生部发布了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在化妆品里禁止添加激素。遗憾的是,央视曝光微信朋友圈热销面膜中,检测出激素最高超标6000倍,且“这一行为已成为行业里公开的秘密”。在微商上的面膜呈现疯狂态势的时候,同样疯狂的是下面的事实:2014年发布的首个《中国化妆品安全指数报告》中,来自深圳市中医院皮肤科的抽样数据显示,网络渠道购买的含有超标激素的化妆品导致过敏性皮炎,成为化妆品伤害的头号杀手,去年一年,每三个因为化妆品伤害导致病发的患者中就有一个是激素过敏性皮炎。
“疯狂面膜”的背后,隐喻着三重问题:一是产品质量风险与消费权益风险。“杀熟”的面膜,真要去维权,举证难不说,人际成本也“高不可攀”。二是传销复活的风险。一个个“霸道总代”背后,是“总代招一级代理,一级招二级,二级招三级……”的可疑模式。因此段子里说,面膜神器其实不是朋友买去的,都是代理拿走的。三是劣币驱逐良币,透支市场信用与规则。不久前,有“大V”在网络上“踢爆”一位卖面膜的“小背头”,直指其没有经过工商注册,吹牛皮,面膜是三无产品。若市场监管对此不闻不问,不良资本必然在微商领域形成“虹吸效应”,从而使得微信朋友圈成为市场领域的丛林法则繁盛之地。
眼下的问题,是明知微营销已经被有些人玩坏了,而迟滞的监管却以无法可依、管理不对口等理由放任其“暗夜妖娆”。朋友圈里的面膜,成了击鼓传花的游戏。也许碍于情面,大家基本屏蔽了事,眼不见心不烦,职能部门恐怕不能也如网友般装作“视而不见”。但愿“要想没朋友,不妨卖面膜”的调侃,能警醒监管作为的责任警觉。(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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