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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强奸受害者的软弱是纵容强奸

一个非常糟糕的现象是,每当性侵案发生后,在受害人精神遭受重创的情况下,她们不是得到同情,而是遭到更多挑剔与指责,仿佛被强奸是她们的罪过一样。这种社会心理与认识水平直接创造了有利于强奸的文化,说是纵容也不为过。

  文丨司徒小山(搜狐特约评论员)

  昨日一件新闻界的突发事件引起格外关注。暨南大学某女生陈述,她在回报社开实习证明的过程中,遭到南方日报记者成希的性侵。鉴于事态恶劣,广州越秀警方成立专案组,正在调查此案,官方微博@广州公安与南方报业都已经发布声明,表达严肃对待的立场。

  从警方声明看,在舆论大潮之前,对于案件的定性秉持谨慎态度,是符合办案程序的。毕竟要定性为强奸,就需要完整的证据链来确认与坐实,这是法律上的规范,也请看官等待司法部门的认定。而在舆论场合里,争议却不会这么文质彬彬,已然喧嚣。

  事情曝出后不久,就出现一种声音,它强调该名女生遭受性侵中“不合常理”的部分,比如很久才来开实习证明,被言语骚扰而忍气吞声,被抢夺身份证,被开房还跟随成希进入房间,进而得出某种看似高明的“疑问”,试图暗示性侵是自愿行为。

  而从自媒体账号“女泉”对女生的访问中,我们可以看出该名女生性格怯懦,是乖乖女的脾气,性侵发生时抵抗不够有力,甚至被迫接受成希钱财,如果不是受到朋友的鼓励,都不敢公开声张这个事。这个访问提供了性侵案的更多细节,对于定性不可或缺。

  在性侵事件露出端倪,到成希纠缠,再到抢夺身份证开房,这一步步的套路中,女生意识到了危险,但由于软弱的性格未能断然离场,导致一步步被动,最终成为熟人强奸模式的一个受害者。质疑者以女生表现来否定强奸逻辑,但软弱绝对不是性侵女生的理由。

  所以,在这起性侵案中,又浮现出那种看待女生受害者的刻板印象,将她们受到的侵害归咎为女性自身的原因,比如软弱,性格开放,衣服穿的少,长的漂亮之类。有些人对强奸犯没有兴趣,却对责备受害女性充满“辩证法”,这种认知的套路既常见又令人憎恶。

  “我以为强奸都是在街上,黑漆漆的,跑出一个陌生人把你抓了,要有暴力,打晕你啊,拿刀逼你啊。强奸不是这样吗?可要我说,我真的是不愿意的,我不愿意,是他强来的。”女生的这种纠结心态,与舆论中指责她的声音相呼应,有必要重新审视强奸的定义。

  在暨大女生遭受的性侵中,我们看见了她之所以步步觉得不妥、又步步跟随加害者的心理动因。那就是,她将成希看作是“导师”,是“有背景的人”,她在这种权力不对等的社交关系中违心屈服。所以,就连女生自己,也没认清楚这种“强奸”也是强奸。

  有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的强奸发生在认识的人之间,肆意妄为的权力关系则贯穿始终,利用女性某种状态下显露的软弱趁虚而入。涉世未深的暨大女生在所谓名记光环前,将信任的底线设得很低,最终被有备而来的恶人得逞。但凡诚实不亏的人,理应倍感伤感与愤怒。

  一个非常糟糕的现象是,每当性侵案发生后,在受害人精神遭受重创的情况下,她们/他们不是得到同情,而是遭到更多挑剔与指责,仿佛被强奸是她们/他们的罪过一样。这种社会心理与认识水平直接创造了有利于强奸的文化,说是纵容也不为过。

  现如今,舆论参与者最该做的,是把焦点从责备女生的软弱上移开,聚焦在这起性侵案之所以发生的因果关系上,聚焦在隐现女生背后——不限于暨大女生——那种随时准备脱裤子硬顶上的权力关系上。先治治那些孕育强奸犯的社会病,再来谈女性自保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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