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律教授储槐植8月5日接受新华社记者的专访,专门谈了贪官外逃问题。从访谈中我们得知,近几年来,我国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人均达到人民币一亿元。储教授表示,进一步打击贪官外逃,需要“多管齐下”,这其中包括与更多国家签署引渡条约或司法协助条约、国内司法制度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和加强舆论监督等等。
在谈到国内司法制度改革时,储教授说,“减少非暴力犯罪领域的死刑判处”,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如果贪污腐败这样的非暴力犯罪可以不被判处死刑,不少贪官可能不会选择携款出逃。”
对储教授的这句话,我感到无法理解,颇有点“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越不明白”的味道。难道大量贪官外逃,是因为经济犯罪可被判死刑的缘故?换句话说,就是,因为经济犯罪可被判死刑,所以大批本来不准备携款出逃的大贪官因怕死而选择了携款出逃。如果我们废除了经济犯罪的死刑判决,贪官们贪了大量钱财后就会因留恋故土而只躲在国门之内等待抓捕等待判他千年徒刑吗?我看世上没有这么傻的贪官。如果没有了死刑的威慑,恐怕贪官们会贪得更厉害跑得更飞快。
其实问题的根本是,如果制度没有漏洞,监管更加严密,不要说死刑,就是五马分尸,贪官尽管吓得要死,恐怕也是插翅难逃,只有乖乖地等待处罚的份儿。如果没有有效的权力制衡和制度监管,不要说废除死刑,就是宽大到贪再多也“免于刑罚”,只令其自我反思悔过的地步,恐怕也挡不住贪官们贪饱贿足后跑出国门的脚步。储教授的这一说法,和不久前某些专家说下属沉默是上级腐败的“黑色土壤”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实实在在的唱走了曲调打错了板子。
好在民间对此问题的看法与专家们大相径庭,老百姓只恨贪官杀得少了,想为他们废除死刑判决,暂时还是某些高层次人士的“一家之言”,过不了民意关,当然就没有很快实施的可能。按储教授的说法去推理,因为暂时不可能废除对经济犯罪的死刑判决,所以更多的贪官将继续选择携款出逃。这是个多么可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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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