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电视台的动物栏目,为求新意,找来几只体重都在45公斤以上的凶猛大狼狗,让其“攻击”邀请的美女嘉宾。记者5日在节目录制现场目睹了猛犬扑咬美女的“惨烈场面”:虽然被邀的杜小姐被“盔甲”捂得严实,但当狼狗猛扑上来时,她立刻花容失色、尖叫不已,娇小的她差点被狼扑个踉跄。那狗死咬住她的护臂,发出令人恐怖的咆哮声(4月6日《华西都市报》)。
凶猛的“特大号”狼狗,娇小玲珑的成都美媚,划破平静的狼哮狗鸣,没命奔跑的美女和凄凉的尖叫……不用说,这样的一组镜头在暴力和血腥的极度渲染下,定然让人血脉喷张,肉身充溢着刺激;也一定会扯动观众的眼球,电视台的收视率也将在美女的尖叫声中直线飙升。
可是,片刻刺激之后,这样的创意却扯动了笔者的另一根神经:节目策划大师们,把弱小女孩被野兽撕咬时的恐慌险景来“暴力”一把,这未免太残忍了吧!如果“大师”们站着说话不腰痛,觉得人被狗咬的感觉实在富于刺激,那你也去被狼狗扑咬顺便再“尖叫”几声,你也去作电视观众“把玩”暴力的“活动道具”。
我们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大众媒体这种视血腥暴力如“儿戏”的恶作剧式的报道甚是流行。一外国小飞机在我国某地坠毁,几名机组人员身亡,某电视台竟赫然用“飞机倒栽葱,数人丢命”为题作现场报道;上月29日,江苏淮安市境内发生液氯泄漏事件,附近有28名村民中毒死亡,有电视台和纸媒竟赫然闪出一张死在公路边上的一村妇的照片,村妇看上去面部扭曲,其态甚为惨烈,不忍卒睹。
实际上,我们通过“倒栽葱”和村妇死亡的血腥场面,是看不出半点对生命敬畏之情的,相反感到的却是一种不良的报道倾向和对鲜活生命的挖苦、歧视与冷漠。作为公共媒体工作者,也许想“捻断十根须,为得一妙字”,“图像要惊魂,镜头不留情”。谁知,现在的“倒栽葱”是够“妙”的了,村妇张着嘴、面如土灰及四周苍茫之照片够“冲击”的了,被狼狗“撕咬”的美女的尖叫也是格外凄惨。可对于那位刚从惊魂中还没回过神的杜小姐们来说,却是“面色苍白、全身瘫软”;而节目主持人一句神来之语的“倒栽葱”,却是对几条不幸生命的瞬间消失的惊人漠视。
虽然,我们的生活需要扯动眼球的新奇乐来“激活”,大众传媒当然也不例外。但这种“泛刺激”的新闻或娱乐节目是不可取的。媒体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与人类生存关系密切的有价信息。新闻娱乐化如果过分地强调了新闻的强刺激性、大娱乐功能,必然就会影响到其他社会功能的有效发挥,必然会将惨烈当刺激,把血腥当“有心”,就会使媒体节目一不小心会跌入“无聊或暴力”的歧途,缺乏的是对人性生命的珍爱和生存现状的忧思。
相反,大众传媒作为社会道德和舆论的公器,更应该在了解大多数民众的社会心态上,做出公正、公平、客观的报道。千万不能人云亦云,“刺激血腥”或“无聊调侃”。果真那样,舆论工具不但不能引领人们产生关爱生命、积极向上的良好情愫,反而会一不留神就会走向社会道德价值取向的“阴”和“痞”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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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柳剑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