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通过吉林白山市和靖宇县两级党委政府积极运作,民族英雄杨靖宇将军之孙马继民近日将到靖宇县任县长助理,目前正在完善一些细节。据悉,马继民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供应中心工作。今年2月到靖宇县参加爷爷一百周年诞辰大型纪念活动时,曾与白山市和靖宇县两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多次接触,有关领导和他达成了请他到靖宇县任职的意向。
马继民远在郑州做着与行政管理八杆子打不着的工作,但因为两级党委、政府的“运作”,就马上可以走马上任县长助理的职位,这令我感到非常诧异。并不是说革命先列的后代就不能担任地方行政领导职务,而是说,在程序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情况下,白山市、靖宇县两级党委、政府的“运作”就有违规之嫌。
县长助理是协助县长开展工作的领导职务。在县级政府,县长助理已经算是级别较高的领导了。虽然《地方组织法》对县级政府领导职务只规定了县长及副县长的任职程序,对县长助理的任职程序未作明确规定,但由谁来担任县长助理,至少不应该通过马继民与县政府之间的“运作”这一方式来确定。但遗憾的是,从马继民与白山市及靖宇县有关领导的“接触”,到马继民与有关领导达成前往任职的意向,从来都没有涉及到当地人大这一法定的权力机关。
目前,白山市、靖宇县有关方面正与马继民一道完善一些“细节”。报道没有道出“细节”的具体内容,但以我之见,有些东西是本不应该成为“细节”的。比如说,按《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马继民是否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相关部门是否进行过严格审查?马继民正式担任县长助理的职务,是否应由人大讨论和决定?我以为,这些问题不仅不是无关痛痒的“细节”,而且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实话说,我对报道中的“运作”二字极为反感。选拔行政领导是一项极具程序性的工作,而“运作”在很多时候就是对程序的破坏。干部选拔过程中的“运作”,说得轻一点,是打党纪国法的“擦边球”;说得重一点,是用人腐败。当然,我们或许应该承认靖宇县有关方面请马继民担任县长助理是出于求贤若渴的心理,但是,没有经过必备程序就走马上任,“贤”又如何保证?用人腐败又如何避免呢?
( 责任编辑:柳剑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