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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碾案”十大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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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彭宇案”错误引导公众

    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判决结果令人错愕。近年来老人跌倒乏人扶的现象频繁地发生,虽不敢说均是这个案件负面影响的结果,但可以肯定这个案例加剧了这种现象的蔓延,这应该是客观的。发生在广东的见死不救现象,就很难说不是这种现象蔓延的恶果。法律应该促进人类社会向善,而不是以“莫须有”的结论,使公众迷失行为的方向。因为人是经济动物,在“吃一堑,长一智”这种心有余悸的心理影响下,会作出利己的选择,虽然这种选择可能会违背道德。如何从法律的层面,对这个问题进行拨乱反正,是个非常紧迫和现实的问题。 【详细

2、中国缺少“见死不救罪”

    有学者提出,人皆有趋利避害之心,有人不去救人可能会受到内心谴责,但看到别人也没去,内心谴责就会小很多,这在心理学上叫做“旁观者效应”。而通过对见死不救立法,可以更好地规范人的行为,对需要帮助者进行施救。早在2001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就有32名代表建议刑法增加“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两项新罪名。2009年,湖北荆州3名大学生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溺亡,网上盛传渔夫“见死不救”,再次引发社会对见死不救立法的讨论。根据国外的经验,加拿大及新加坡都有相关法律保护见义勇为者。德国及意大利的刑法都对见死不救给予判刑。而目前我国对见义勇为及见死不救没有立法。【详细

3、“制度决定论”让人变自私

    学者秋风认为,过去二十年来的制度决定者,总以制度之不合理论证冷漠、自私的正当性。本来,很多人因为制度的抑制而选择了冷漠、自私,就像看到小悦悦在死亡线上挣扎的那十八个人。但是,他们同样有怵惕恻隐之心,他们也可能会愧疚。到了对这样的知识体系、对制度决定论进行彻底反思的时候了。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制度的管理对象。人之为人的根本在人心,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像人那样对待他人,是每个人的伦理责任,不管制度如何都不能解除这样的责任。每个人应当自我要求,也可对他人提出道德要求。社会就是通过人们之间的这种互相要求而形成的,而只有在这样的社会中,有尊严的生活才是有可能的。

4、“罪感和耻感”遭受重创

    关于道德,社会学上有一种三元道德文化说:“罪过、羞耻、畏惧”,共同构成了一个人的道德约束,进行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选择。罪感,可以来自宗教,比如上帝,也可以来自法律;羞耻,主要是周围人群所形成的舆论压力,进而影响一个人的内心;畏惧,既可以是对上帝力量的惧怕,也可以是对法律强制力的惧怕,还可以是对各种各样鬼神的惧怕。然而,现如今,彭宇案一再发酵产生什么后果呢?
    法律不仅不会鼓励做道德之事,反而会把你陷于既不道德也不经济的境地,罪感和畏惧感朝着有悖于善的方向被激励;郭美美事件,更是极大败坏着公众的行善之心,甚至触发人们内心仇恨和报复的念头;贪腐数亿的高官、情妇无数的局长,他们促成的亚文化是,一个人说和做是完全可以分裂的,这个社会是分台上和台下的,台上的礼义廉耻只是台下贪婪无边的幌子,此类事情越多,底层被欺骗的感觉越重,于是乎,上下互动,比着败坏和邪恶……【详细

5、“官德堕落”引发道德滑坡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负面效应,越发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反映出来,而相应的改革措施却没有及时跟进。这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严重的腐败现象,已经在恶化社会风气方面起到了破坏作用。我们必须承认,官员所应体现的道德水准,应该成为社会和公众的表率,起到风向标和标杆的作用,引领社会道德的提升。但是,现实已经不是正效应而是负面影响。大量的腐败现象,不仅在感情上恶化了党群干群关系,更损坏了官员的公信和社会的诚信,使社会道德面临空前的危机。这是导致社会道德滑坡的总根源。【详细

6、行善者得不到足够激励

    媒体人石述思认为,当悦悦的父母哭着来到陈贤妹身前,“扑通”一声跪倒磕头的时候,完成了对老人有生以来最大存在价值的肯定。也完成了牢牢统治着这个时代的由权力、地位、物质构建的价值的否定。鉴于正常的人性如此稀缺和宝贵,建议佛山为这个老人立碑——替18个人以及其代表的庞大冷漠阵营。而不仅仅习惯性地予以物质奖励——当然银子也多多益善,因缺德太多无法制裁,善良罕见则必须受到激励,只是别流于浅薄——世界上总有一些东西不是金钱能衡量的。【详细

7、媒体夸大渲染道德危机

    羊城晚报:顾城有一首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并不否认今天的道德现状不能让人满意,在我们身边,还时不时甚至经常存在“道德的黑夜”,但如果抱持平和的心态,应该能看到身边存在的“道德光明”。每个人不妨扪心自问,难道在身边、每天碰到的,真是坏人多于好人吗?事实应该与此相反。绝大多数人对于社会道德的判断来自媒体,媒体对于坏消息的追逐一定程度上绑架了公众的道德判断。很多人都感慨“彭宇案”的恶劣影响,很多人都忽视了,自“彭宇案”发生以来社会上发生了多少好人好事?难道这么多好人好事的积极影响,都冲淡不了“彭宇案”的消极影响吗?我们为什么不用黑色的眼睛去寻找光明,而偏偏把自己固封在黑夜中,似乎身边真的漆黑一片。【详细

8、泛道德化,忽视家长的责任

    学者韩浩月认为,大而化之的道德批判,很容易让人忽略具体责任人的过错,而把单一事故的责任推卸到业已形成的社会弊病中来。按压社会肌体的脓疮的确会带来痛感与反思,但类似事件我们经历了多少年、多少次,只见“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在加剧,何时看到过善良人性的复苏与改观?具体到小悦悦身上来,追究肇事司机和其安全监管人的责任,用法律追责比用道德追责更有实际的警示价值。没有行为能力的两岁女童,是如何脱离其安全监管人视线走到街巷中来的?司机在碾过女童之后为何会丧心病狂地逃逸?这两个导致悲剧发生的最重要的疑问,在一片哗然的声音中反而被淹没了。路人没施救虽然要谴责,但首先要谴责和问责的,却是应对女童尽安全照管义务的家长以及肇事司机。【详细

9、公民精神和力量发育不足

    “小悦悦”事件缘何发生,事件背后深藏着怎样的社会背景和公众心理?18日诸多媒体参与解读该事件,将其推向更高的舆论热度。和媒体新闻报道相对比,评论显然更有力度,更能切中要害。其中人民日报的《女童遭碾,我们都可能是“路人”》,南方都市报的《小悦悦事件,你我都不是无辜者》,从看似两个不同的立论角度解读了该事件,却殊途同归。公民承担社会责任,既是天然的义务,同时也是个人满足其功利主义心态的必然要求。榜样不能成为当下中国社会仅有的道德资源,只有社会成员彼此互动,互利,只有对不幸者施以关怀,自己的遭遇才可能引起围观,社会成员之间才能建立互信,美德才能持续。【详细

10、“社群建设”不足导致人心冷漠

    有媒体搬出2008年5月30日发生在美国康涅狄格州的78岁的老汉托里斯被撞路人见死不救案,据介绍,老托里斯出事的这个街区大部分人都是流浪者或者吸毒者。假如该事件发生在隔壁的街区,那么大家反应会很快,因为那里有更多的商业场所,人们的社群归属感也更加强烈。案件发生后,当地成立了两个全新的组织——“哈特福德犯罪阻止者”和“哈特福德关爱者”。“哈特福德关爱者”是一个公益性质的组织,旨在增进当地居民之间的联系、沟通,加强责任感。媒体提出,针对佛山的案件,我们也应该考虑如何破除冷漠,加强社群建设,加强每个公民的责任感,政府、媒体、社会名流,公民个体一起努力。

责任编辑:赵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