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钉子户”形象 |
整理 | 范帆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武汉某“钉子户”287平方米的房子,向政府要价3千万的拆迁补偿金,因为巨额的拆迁补偿问题始终难以协商,影响了武汉市轨道交通6号线的施工,周边老百姓的出行受到极大困扰。最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准许江汉区人民政府对此房屋先予执行强制拆除。
287平方米的房子要价3千万,这个价格合理吗?北京的“网友437332277”就觉得凭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要多点怎么了,许可你房价涨上天,不许可我们多要补偿吗?”但也有网友认为这价开得太狠了,湖南湘潭网友“云天河pzy”就表示自己受到了惊吓,“不到300平米居然要价3000万,10万多一平米,你当这武汉是哪里?北京一环线只怕都没这么贵吧。”
拿着每平方米近10万的价格向政府要补贴,的确很容易被人留下撒泼耍赖的话柄,网友“蓝海孤岛”就对这样的行为嗤之以鼻,“爱哭才会赢。装穷才能要到饭。只有耍混蛋才能多吃多占。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网友 “一起玩大_79762”的态度也很坚决,“对这些妄图通过拆迁暴富,坑(捞)国家一把的赖赖,绝不能手软,否则就是对国家的犯罪和失职。”
但房子毕竟是人家的私人财产,湖北武汉的“网友530887701”就觉得老乡此举动并无过分之处,“他的房子,他要一亿又怎样,自己的东西自己做主,有权开个做梦的价,开发商卖房子说多少就是多少,没见法律审判”, “网友541250111” 更是旁征博引国外的案例来申明他的行为正当性,“看过一篇报道,外国老太就是不同意搬迁,最后新大楼围着老太旧房盖起来,楼主还时常去旧居看望老太,老太死后,旧居无偿赠予楼主。”
但毕竟钉子户耽误的是民生工程的建设进度,北京网友“联文”就替武汉的其他市民感到不平,“为一己之利益影响整个城市和人群,让他的妄想变成零。”,网友“顿悟6799”也提醒这户人,“别忘了,土地是国家的”,却不料遭到“周星301在搜狐”的回击,他特别通晓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功夫,“别忘了,国家是人民的!”
看到很多网友支持钉子户向政府漫天要价的行为,四川宜宾网友“Yy”想告诉他们一个事实,“支持不准拆的有没有想过,这是市政工程!市政工程的资金哪来的?是你我纳税人钱包里扣出来的,让你把自己包里的钱给别人你们还挺乐意?拆迁要补偿也要价格合理才对。我是不支持补偿不合理的强拆,但我也不会支持这种想抢我钱的人。”
四川成都的“网友541254487”则试图从房子本身的价值来分析,“在城市中,你家住房的价值全部来源于城市规划,政府在你家旁边规划一片商业,你的房子就值200万,规划一条铁路,你房子就降到150万,所以拿政府给你的筹码反过来跟政府作对是很荒谬的。就钉子户来说,差不多就行了,过犹不及,如果不拆你的房子,大马路贴着你家大门绕着走,高架贴着你家屋顶过,这样的房子既没有人租更不会有人买,你自己住还要住出心脏病,这房子本身还可以要200万补偿,这下就真是一文不值了”,看来相关部门应该派这位网友去和钉子户交涉,说不定就被说动了。
网友们的各持一方观点争执不下,网友“黑暗法官”做出了自己的判决,“情理上讲,补偿差不多就可以了。何况是轨道交通,利民的大事。法理上讲,物权法已颁布。判决要有根据才行,否则会乱套。”那么在这件事情上,到底是于情还是于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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