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七月初七,是传说中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好日子。这个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情人节”虽不如西方的情人节一样火爆,却凭着几千年的文明内涵得到关注。据称,这一天武夷山将要召开一个论坛,来自上海、南昌、广东、厦门、南京以及日本、丹麦、韩国等方面的著名社会学家、民俗专家将就如何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进行深入探讨,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把“七夕”定为法定节日进行论证。(见8月10日《江南时报》)
过节,一直是众所期盼的,因为在这一天人们可以痛快的休息、痛快的享受。尤其是中国本土的节日,有着几千年的文化和浪漫传统。“七夕”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作为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情人节”,渗透着丰厚的民俗、文学、美术、戏曲等方面的精神内涵,似乎没有理由不火一把,没有理由不举全国之力共欢庆。至于唯利是图的商家,更是早就蠢蠢欲动了,因为他们嗅出了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商机。
过节,就是为了抒发真情、表达爱意,就是图个高兴、求个欢庆,如果一定要冠之以什么名目的话,也无非是为了便于纪念和传承,所以才有了如今名目繁多的诸多大小节日,才有了愈来愈热的节日文化。但是否有必要把所有节日都一一进行论证并加以“法定”或“论定”呢?是否有必要看到别人节日的兴盛就倍感自家的凄凉而郁郁不平呢?是否有必要一定要和人家的节日一争高下、一较长短呢?“七夕”是不折不扣的民间节日,是基于美好的传说而寄予美好的愿望,曾经影响了数代人的思想和行为。只是因为西方有个2月14日的情人节,由于西“节”东渐而传统沦丧,“七夕”不如以前受重视了,我们便忧心忡忡、夜不能寐了,便要政府来个“法定”,以此来挽回民族自尊心和文化自豪感,以此来寻回曾经的自信和传统的继承。但事实果真能如愿以偿吗?这样做就必然达到目的吗?
立法,应是基于风俗民情、为了方便人民大众。现实情况是,大家都普遍认同并融入了西式的情人节,已在心理上接受其为理所当然的“合法节日”了,如果贸然“法定”“七夕”为情人节,势必会令多数人无所适从。同样性质的情人节,已经自然而然生成了一个,而今不是依据规律而是靠“法定”再弄一个来,显然不符合民众的愿望。当然,专家有专家的考虑,学者有学者的道理,商家也由商家的打算,但无论是从挽救民族文化着手,还是从拯救传统节日考虑,抑或是为了滚滚而来的利润,任何人都无权拂逆民众的意愿,任何人都无权强迫国人过任何名目的节日。退一步讲,即便“七夕”被定为国家级的法定节日,操作难度依然不能不事先考虑,如何从细节上规范国人的一言一行呢?又有谁以何种手段监管国人捍卫“七夕”情人节呢?
情人节,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都不过是人们表达爱意的一种手段罢了,没必要也难以承载太多的附加意义。只要是方便民众生活的,只要是人们乐于向往的,无论其是否“法定”,情侣们都会作出适合自己的选择。过,还是不过,应有由具体个人说了算,而不能用政策加以规范。如果凡事都要争个长短高下,如果一举一动都要上升到民族与文化的高度,那样距离节日的实际意义未免相去甚远,也未必能振兴传统民俗、挽救民族文化。当然,传统民间文化不容旁落、丧失,而是应不遗余力地发扬光大。只是,应该讲究方式和艺术,而不要总是拿节日“法定”来哗众取宠,不要总将“民间”的拔高倒“民族”的高度,让其“高处不胜寒”。
观点交锋:
正方:七夕,不该被扔进历史的旮旯
( 责任编辑:悲风 )